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生社团是学生基于共同、正当的兴趣和爱好,为提高自身素质自愿组织的自我教
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群众性团体。我院全日制在校生均可组织和参加学生社团。
第二条 学生社团在学院团委和社团联合会的指导下开展各项工作。
第三条 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是在院团委领导下的全院学生社团的联合组织,是学院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和工作机构,其秘书处设在院团委。
第四条 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五条 院团委对学生社团进行宏观管理,院学生社团联合会负责指导具体工作。
第二章 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组织机构与职权
第六条 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的职责
(一) 负责全年度学生社团的成立和注销工作,加强学生社团的组织建设;
(二) 负责每年度学生社团活动的部署和安排工作,负责学生社团文化艺术节的各项安排工作;
(三) 负责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公用设施的管理工作;
(四) 负责学生社团的年度考评和奖惩工作;
(五) 负责学生社团的年度财务审查工作;
(六) 负责学生社团负责人的日常管理工作;
(七) 负责指导学生社团的换届选举工作;
(八) 其他应由院学生社团联合会行使的权利。
第七条 院学生社团联合下设主席团、秘书处、宣传纪检部、组织财务部、专业研讨类管理办公室、体育竞技类管理办公室、文艺娱乐类管理办公室、公益志愿类管理办公室、创业实践类管理办公室共计9个部门。
第八条 学生社团联合会实行理事会集体领导的管理制度,各社团负责人是派驻理事会的代表。
第九条 学生社团联合会理事会设理事,人员为社团联合会主要负责人和社团负责人,社联主要负责人为常任理事,社团负责人为轮值理事。理事会设秘书处,成员为院团委团干,负责对理事会常任理事的工作进行考核。
第十条 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理事会的职责:
(一) 召开学生社团联合会会议,研究和安排年度工作;
(二) 对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直接负责,执行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决议;
(三) 加强各学生社团日常的规范管理和制度管理;
(四) 负责学生社团的成立、注册、登记、整改和注销工作;
(五) 负责聘任学生社团负责人并考核学生社团联合会各工作机构负责人;
(六) 负责学生社团年度考评和奖惩工作,开展优秀社团评选活动;
(七) 负责监督学生社团内部管理,监督范围包括:管理机构设置、管理人员配备、标志和印章的使用、学生社团活动、学生社团经费和学生社团组织建设等;
(八) 负责每年一届的社团文化巡礼。
第十一条 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实行每周一次的学习工作例会制度。研讨和安排学生社团管理的日常事务。
第十二条 院社团联合会各部门职责及分工见附表。
第三章 社团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 会员在登记注册后,方可获得XXXX职业技术学院社团会员证;
第十四条 会员有对本社团各项事务的知悉权和建议权。
第十五条 会员有权对所交费用提出质疑,并有权要求解释。如有乱收费情况,会员有权拒交;如已交,有权讨回。
第十六条 会员有均等享有晋升职务的权利,各社团干选举应透明公开。
第十七条 会员应积极参加本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社团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普通会员参加活动。(特殊限制人数的活动,社团可经社联同意后选择特定参加人员。)社团应保证向每名会员提供不少于每月一次可参与的活动。
此规定为暂行规定。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保留最终解释权。
第四章 社团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 社团自觉接受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管理和指导,和指导的内容按《XXXX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社团管理暂行办法》(说明:目前社团管理办法正在起草过程中)及学生社团管理系列规章制度等规定的.范围内严格执行;
第十九条 各社团有权申请承办院团委和社联公开招募的各项活动,自觉配合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开展各项活动;
第二十条 学生社团负责人必须自觉参加学生社团联合会常任理事会召集的工作例会以及各种议事会,并接受纪律考评;
第二十一条 学生社团有权使用院团委的所有学生场地和设备的权利,使用场地或设备应按照相关手续提前申请。
第五章 针对学生社团的换届工作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 社团换届采取集中换届制度;
第二十三条 社团应在年度工作计划内组织各社团安排换届工作,换届选举工作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所有本社团的会员均有竞聘本社团负责人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为保证换届选举的公平公正公开,需成立换届考评小组,小组成员由院团委和各系部团总支老师、院社团联合会主要干部和社团负责人组成;
第二十五条 社团换届的同时需将财务状况和固定资产进行交接。
本章程为试行稿,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XXXX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
2014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