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宣传部章程

刘莉莉

  学生会宣传部章程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学生会宣传部是在学校政教处领导下,校学生会组织下的工作部门。

  第二条:宣传部的基本任务是负责全校有关宣传方面的事务:出海报,撰写横幅的内容,负责广播站各事务及活动的宣传工作。

  第二章 机构组成

  第三条:学生会宣传部部长由主席团经考核后任用。

  第四条:学生会宣传部由下列人员组成:宣传部部长1人,干事 人。

  第三章 基本权力和义务

  第五条:学生会宣传部部长的基本职责:

  1、负责本部的全面工作,主持本部的会议,制定本部的工作计划,定期向上级部门汇报工作。

  2、根据各部门及学校需要,认真作好宣传工作。

  3、全面检查本部工作,期末对干部、干事进行考核,上报学生会主席团,进行奖惩处理。

  第六条:学生会宣传部干事的基本职责:

  1、本部成员应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加强与各部门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2、各干事应积极服从负责人的管理和调配。

  3、会议、平时工作等应作好相应记录。

  4、开会时,本部门干事都应准时到场,如有要事,应事先请假。旷会达3次以上(含3次),取消个人在学生会的所有评优资格。

  第七条:学生会宣传部各成员应遵守本部章程,执行本部决议,参加本部活动,完成工作任务。

  第八条:各成员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各成员有对本部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的权利。

  第四章 奖惩制度

  第九条:活动次数依实际情况而定,无故不到三次者开除出宣传部,两次无故不到者无权评优。例会迟到两次算一次旷到。

  第十条:凡因故不能正常参加活动着,须提前向部长请假,临时性活动也须参加,列入考勤项目。

  第十一条:活动中端正态度,若因自身原因影响活动正常进行者,可根据情况进行相应处分。

  第十二条:品德端正,积极进取,积极参加本部活动及会议者,有权参加评优和推优。

  第十三条:在各类活动中表现突出或受到奖励者可优先评优。

  第十四条:严重违反校纪校规及本部规章者,学生会宣传部部长有权解除其在本部内的任职。

  第十五条:由本部已决定的事项,无故拒绝执行或拖延执行任务,影响整个活动者,予以解除其在宣传部内的任职。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本细则经宣传部讨论修改通过,即时生效。

  第十八条:本细则对宣传部各成员具有约束力,由各成员相互监督执行。

  第十九条:本细则解释权在学生会宣传部。

  第二十条:宣传部例会为每周一次(时间视情况而定),统计本周扣分情况,总结本周工作情况以及布置下周工作任务。如有变动另行通知。任何人不得缺席,会议时间不超过30分钟。

  学生会宣传部工作细则

  一、 负责本学期的学生会各部举办活动以及所有的其它学生会工作的宣传活动。

  1、学习部文学社成立的宣传。

  2、文学社刊物的版面创意和封面插图。

  3、卫生部卫生评优工作公示榜的制作。

  4、纪检部纪律评优工作公示榜的制作。

  5、在各项工作开展之前,先了解,并及时策划出宣传方案,方便实施,以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学校各项活动的宣传工作。

  1、适时开展书法、绘画、摄影等形式灵活的比赛,充分挖掘同学们的宣传才华,加强校园文化氛围,开发出一片新的宣传阵地。

  2、学校主干道橱窗文化建设。为充分利用主干道的橱窗,搜集一些有用的课外知识,在橱窗中展出,这对丰富同学们的知识具有重大意义,并及时更换。

  3、节日贺卡设计比赛。为表达对父母和老师的尊敬和感谢,在父亲节、母亲节和教师节前,在全校征集各类优秀贺卡。

  此活动不仅可以提高同学们的创新意识,还可以增强同学们对父母和老师们的感恩之情,也契合本学期我校主题。

  4、协助其他部的活动海报的制作。

  5、建立学生会专属网站,积极及时地发布学校及学生会信息。

  6、搞好学校广播站工作。

  7、通过网络、报纸、广播、展板、海报等各种宣传方式来积极宣传学校以及学生会各项活动。具体方式有:与学校广播站、校刊积极联系,及时报道动态;促进学校与同学们的联系。

  三、各项宣传工作进行备案。

  尽量详细、完整地把宣传工作记录保存下来做好重大事件的宣传工作。

  四、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和素质,在提高工作质量的同时提高工作效率,使宣传工作开展的更加顺利。

  学生会宣传部章程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建工系学生会宣传部是在建工系党总支、系团总支指导下的为广大同学服务的学生组织。宣传部受系团总支、学生会的直接领导,接受全系学生的监督。

  第二条:宣传部的主要工作:

  ⒈ 配合系团总支、学生会做好建工系的学生宣传工作。

  ⒉ 负责对系团总支、学生会各项工作和团内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的'宣传。

  ⒊ 负责学生会板报、海报的绘制等宣传工作。

  ⒋ 负责学生会各项活动场所的设计与布置。

  ⒌ 协助系学生会各部门做好各项工作的宣传。

  ⒍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二章 宣传部成员及分工

  第一条:根据系学生会的工作的实际需要,学生会宣传部隶属于系团总支和学生会;宣传部部长设1名,副部长2-3名。参加宣传部工作的学生要求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主人翁的态度,并有一定的专业水平(绘画、书法等),甘于吃苦、乐于奉献,敢于承担。

  第二条:成员分工:

  部长:落实团总支、学生会宣传部的指示和要求,负责宣传部的全局工作。主持宣传部开展工作,协调各部工作和宣传部内部的职责分工,直接对系团总支、学生会负责。

  副部长:配合部长完成宣传部的日常工作。直接对部长负责,并对系团总支、学生会负责。具备绘画技能的副部长负责宣传板报、海报等的绘制。具备书法技能副部长负责宣传板报的书写工作,并对宣传信息的采纳、校对等。

  第三章 宣传部考核制度

  第一条:宣传部干部在系团总支、学生会的总章程的条例下开展本部工作,认真完成上级交予的各项工作,定期由部长对干部考核。

  第二条:为加强宣传部激励和竞争机制,部长根据干部考核情况对表现优异,有突出贡献的干部上报系团总支、学生会予以表扬,作为今后升迁续聘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任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予于警告处分,情节严重者,由部长提请团总支、学生会讨论通过,并经系领导同意后予于解聘。

  ⒈ 工作能力较差,不能胜任本职工作。

  ⒉ 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作风较差,造成严重后果。

  ⒊ 违反团总支、学生会各项制度。经上级多次指出未能改正。

  ⒋ 个人行为严重影响工作,未能完成工作,造成严重后果。

  ⒌ 不符合学生干部要求。

  [注]:

  1、所用章程和日常行为规范需遵守《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

  2、本章程依据团总支总章程而制定,所有条款符合总章程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