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文明守则及行为规范

李盛

  教师文明守则

  1、加强自身修养,注意职业道德,讲究仪表礼节,处处为人师表。

  2、穿戴整洁,端庄大方,上班不化浓妆,佩戴首饰适度,符合职业身份。

  3、使用礼貌用语,讲普通话,使用职业语言,说话注意身份,注意场合,切忌粗言恶语伤害他人,伤害学生。

  4、校园内本校教职工见面,应点头致意,以示问候。遇到学生行礼问好时,要热情还礼;遇到外校参观或莅临指导人员要以礼相待。

  5、保持校园和办公室的安静,不打扰他人工作、学习,无事不随便进出他人办公室。

  6、尊重他人,团结同事,诚恳待人,礼貌相处,不议论、传播他人隐私,不诽谤中伤同事,不互相拆台,教师之间,不准许言行粗鲁和争吵现象,做到团结协作,奋发向上。

  7、参加集体会议、讲座活动时,应讲究礼仪,不迟到,不早退,不交头接耳,不随便进出会场。

  8、礼貌使用电话,以免影响他人办公。

  9、接待家长和公事客人,要热情有礼,起立迎送。

  10、 凡学校教职工骑自行车或摩托车入校时要下车,自行车车或摩托车要按指定地点整齐存放。

  11、 教师要自觉自律,不得随意到传达室拿取他人信件、报纸、书刊或杂志,不得随意在他人报刊、杂志上乱写乱划。

  行为规范

  师德要求“十不准”

  1、不准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言行;

  2、不准从事有偿家教;

  3、不准乱收费、乱办班;

  4、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5、不准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

  6、不准在校内从事以师生为消费对象的盈利性活动;

  7、不准参与赌博活动、不准酗酒;

  8、不准宣扬封建迷信和歪理邪说,不准参与邪教;

  9、不准在课堂上使用手机;

  10、不准向学生和家长索要财物,不准接受家长宴请,不准利用职务谋取私利。

  教师“十禁止”

  一、严禁教师讥讽、歧视、侮辱学生,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以及指责、训斥学生家长;

  二、严禁接受甚至索要学生(家长)财物、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或商品等;

  三、严禁有偿家教、私自外出兼课和校外办班;

  四、严禁有偿安排学生座位、指派学生家长为教师谋事谋利等以职谋私的行为;

  五、严禁酒后进入课堂、在课堂上拨打或接听手机等通讯工具的行为;六、严禁教师空堂、无教案上课、对学生的作业有布置无批改的`不负责任的行为;

  七、严禁不按照上级规定收取学生额外费用的行为;

  八、严禁各类招生、考试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行为;

  九、严禁参与或变相参与赌博、甚至经营带有赌博性质的棋牌室等场所的行为;

  十、严禁不负责任地乱发议论或网贴,损害教育、教师形象的失德行为以及其他与教师身份不相符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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