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赔偿义务人):姓名……性别……年龄……现居住地……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系赣AY……车辆驾驶员
乙方(赔偿权利人):姓名……性别……年龄……现居住地……身份证号码……系被损害人
2xXX年……月……日,甲方……驾驶赣AY……号大众桑塔纳牌轿车行驶至……路段(可详细说明)与受害人乙方……发生碰撞,至受害人………………(医疗机构诊断结果)。本起交通事故经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区交警大队认定,在此次交通事故中车辆方负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赣AY……车载交通部门登记的实际车主为青岛联信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该车在……保险公司……支公司投保了………………(保险种类)。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在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区交警大队的见证下,就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损害达成赔偿协议如下:
一、 甲方自愿一次性赔偿乙方各种法定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共计……元(小写……元)整。(可写明具体各项法定人身损害赔偿项目);
二、 乙方同意接受以上赔偿款项,并放弃对甲方的其他一切权利,不再要求甲方进行任何形式的赔偿或承担其他任何责任。若乙方(包括乙方其他利害关系人)再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由甲方决定如何处理解决;
三、 本协议签订后,为方便甲方进行保险理赔,甲乙双方都同意相互配合;
四、 甲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或其他时间)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赔偿金……(小写……)元整;
五、 乙方对甲方的行为表示谅解,保证不在向司法部门提出其他诉讼请求,并保证在必要的时候配合甲方和甲方所在单位向有关部门说明本协议的情况,出具相关的文件或证明;
六、 乙方保证不再要求甲方或者保险公司赔偿超过本协议赔偿数额以外的`任何赔偿。因此次事故产生车辆保险的赔付,由甲方进行理赔或索赔,必要时候乙方要配合甲方进行理赔或索赔,保险赔付款项全部归甲方所有;
七、 乙方保证本协议合法有效,保证没有其他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就此次交通事故再向甲方主张权利,若本协议被确认无效,乙方应将已收取的全部赔偿款项返还甲方,若造成甲方其他损失,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八、 若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整;
九、 本协议于甲、乙双方在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区交警大队的见证下双方签字、并由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区交警大队签章后立即生效;
十、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区交警大队各持一份,如各文本发生冲突,以甲方未经修改、涂改的文本为准。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交警部门:____________
甲方:冯x,海原县x乡人,身份证号码: 64x32xx31x351X 系宁 Ex61/ 宁 EAxx 挂驾驶人,在本次事故中身亡。张x,海原县关桥乡人,身份证号码: 64x4x224 ,系冯定朝妻子。为本次事故甲方全权代表,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马x,海原县x乡人,身份证号码: 64222xx1xxxX, 系宁 E1x1 车驾驶员。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冯x,海原县x乡人,身份证号码: 6422x4x3xx212X ,系宁 Ex61 乘车人。在本次事故中受伤。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公正、合理合法、以人为本的原则,就 xxx1 年 11 月 2x 日在x高速x家沟大桥路段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三方当事人损害赔偿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死亡赔偿金、抚养费、埋葬费、交通费等一切由本次事故引发的费用,由甲方自行向乙方承保公司、甲方承保公司主张,乙方负责提供相应的手续及方便。具体赔偿金额以保险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条款理算为准,超出保险公司理赔标准的,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丙方的医疗费、伤残补助、误工费等一切有本次事故引发的费用,,由丙方自行向甲方承保公司、乙方承保公司主张,甲、乙双方负责提供相应的手续及方便。具体赔偿金额以保险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条款理算为准,超出保险公司理赔标准的,由丙方自行承担,甲、乙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甲、乙双方的车辆损失在保险公司定损后,依据交警队的事故认定,由保险公司理算后,各自向承保公司索赔,凡是由第三方车辆发生的赔款,必须由第三方受益。
四、三方当事人应积极协助交警机关处理事故,不得相互设置障碍。
五、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丙各执一份,交警队留存一份,中间人留存一份。
六、本协议签字生效,各方不得反悔、不得上诉。谁反悔,由谁承担由此引发的责任。
甲方: 乙方:
丙方: 中间人:
甲方:马x,x县x乡人,身份证号码: 6x1x6xxxxx441x 系宁 E3x2 车驾驶人。
乙方:樊x,x市x区人,身份证号码: 6x11xxx12xxx, 系甘 Lx1 车驾驶员。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合理合法、以人为本的原则,就 xxx1 年 11 月 16 日在国道 312 线 1x3xkm+xxxm 处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损害赔偿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负责赔偿乙方车辆修理费、拖车费,以保险公司定损为准,其他费用乙方自理。
二、甲方车辆损失自理。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本协议签字生效,各方不得反悔、不得上诉。谁反悔,由谁承担由此引发的责任。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