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安徽省分行:
你行《关于核准xxx任职资格的请示》(交银皖〔xxx〕20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核准xxx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分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该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后,任职文件请及时抄送我分局。
xxx年1月18日
中国xx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中国xx关于xxx进行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信总报〔xxx〕142号)收悉。根据《中国银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监会令xxx年第6号)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银监会令xxx年第3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核,核准xxx中国xx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总经理任职资格。
你公司接此批复后,可对拟任人任职,并将任职文件或聘书复印件报送我局。拟任人应自本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如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本批复失效,由我局注销本行政许可事项。
此复。
xxx年1月24日
xx农商银行:
《关于xxxx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任陈建忠等三名同志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核的请示》(阳农商字〔xxx〕49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xxxxxxx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任职资格。聘任文件应及时抄报我局和xx银监办。
二、xxx应自我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本批复失效,由我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此复。
xx银监局
xxx年0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