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教学督导工作守则范文
为了加强教学督导工作质量管理,充分发挥教学督导工作在教学管理中的作用,规范教学督导工作人员的行为,特制定本守则。
一、忠于党的教育事业,努力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学督导工作,对电大教育事业怀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政策法规,钻研远程教育理论,掌握开放教育的特点和规律,熟悉电大教学环节。
三、掌握教学督导工作的理论、方法,熟知中央电大及市电大相关工作要求;积极参加督导工作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四、忠实履行教学督导工作职责,求真务实。严格执行督导工作要求,深入教学第一线,开展细致的调查研究,认真完成学校交办的`各项督导工作。
五、坚持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将私人感情带入教学督导工作中,实事求是地开展教学督导工作。讲究工作方法,提高教学督导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六、尊重督导对象,以平等的姿态进行沟通,认真、广泛地听取教师、学生及其他各方面的意见。
七、坚持督导工作结论发布口径统一,不以个人名义公布任何督导结论,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主管校领导和教学督导室汇报。
八、维护督导工作的独立性。督导人员之间相互尊重,坦诚相待,团结协作,密切配合。
九、言行得体,以身作则,廉洁自律,宽以待人,树立督导人员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