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规细则

秦风学

  新交规扣分细则

  扣1分:

  1、 非携带行驶证、驾驶证;

  2、 驾驶未放置有效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

  3、 驾驶未按规定放置保险标志的机动车;

  4、 违反灯光使用、危险报警闪光灯使用规定。

  扣2分:

  1、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不及安全带;

  2、 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3、 营运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20%;

  4、 驾驶时拨打、接听电话的;

  5、 遇到前方机动车排队或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向车道、穿插等候车辆。

  扣3分:

  1、 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

  2、 未按照禁止标线指示行驶;

  3、 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

  4、 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未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5、 在高速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道路行驶;

  6、 遇有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未按照规定让行;

  7、 城市道路中不按规定超车、逆向行驶。

  扣6分:

  1、 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

  2、 在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上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3、 不按规定避让校车;

  4、 闯红灯。

  扣12分:

  1、 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隔离带掉头;

  2、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

  3、 酒后驾车扣证6个月,处2000元以下罚款;醉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4、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

  5、 未悬挂或者伪造、变造、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物随号牌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