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方案设计招标公告

马振华

  为科学、合理地开发建设裕安区青山湿地公园,根据区委区政府安排,裕安区旅游局决定公开征集裕安区青山湿地公园旅游总体概念性规划设计方案。现将方案征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单位 :裕安区旅游局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裕安区青山湿地公园项目概念性规划; 2、项目选址:裕安区青山乡; 3、项目范围及规模:裕安区青山乡青山村、西岗村青山大湾水面及周边山场,总规划面积约5平方公里。

  三、景区旅游设计主要要求: 方案应结合旅游策划方案,明确发展战略、功能定位、空间景观特色,进一步优化用地(空间)结构,完善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对片区整体风貌形象进行概念性规划设计,其中交通和基础设施设计至控制性规划。要注重规划的可操作性,提出实施中重要的和具有控制性的工程建设项目建议、实施的时序安排和相应的政策措施。现场勘查自行组织。

  四、资质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资质及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旅游规划甲级资质,并承担过全国有影响的旅游景区的'相关规划。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证。

  五、投标方法与材料:

  1、投标方法 有意参加方案征集的设计单位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将投标文件送达规划征集单位,逾期送达的概不受理。

  2、投标材料

  内容需以文本、图件形式表现。(1)参加方案征集的设计单位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单位简介、单位主要设计从业人员清单及简介、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规划(在全国有影响的旅游景区的相关规划)的案例成果(不少于2件)、案例成果的合同原件与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规划方案

  设计思路具有创新性、前瞻性和指导性,体现规划的高端性、战略性;体现山水特色,彰显文化内涵,挖掘地域人文特点,弘扬规划的个性与特性。体现规划的延续性与项目实施的可操作性,协调近、远期建设的需要。重视生态环境,正确处理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关系。

  (3)规划目标和功能要求

  综合分析区域资源条件以及城市发展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建设具有生态时尚居住、旅游观光度假、特色文化娱乐、特色餐饮购物、商务会议接待等多功能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旅游经济产业项目区。

  (4)设计深度要求

  1)进行青山湿地公园区域的总体策划研究。确定项目区的总体定位、空间布局、产业规划。

  2)形成项目区主题突出、特点明显、功能分区合理、配套设施完善的总平面布局。制定科学、合理的道路交通组织和区域交通体系;

  3)综合考虑自然景观及人文因素,对项目区的环境、色彩及风貌提出控制要求和处理方式;

  4)其他设计单位认为应解决的问题。

  (5)设计成果要求

  1、规划说明书文本:设计成果编制文本一份。

  2、设计成果展板一套能反映主要设计思路和设计深度要求的规划图纸。含:总平面图、道路交通图、公共设施布置图、绿化系统图、空间布局鸟瞰图、起步区和重要节点的规划图。

  投标文件封面注明项目的名称、公司名称。所有文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正本、副本各一份)应由投标人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各规定签章处逐一签署和加盖单位公章。所有投标文件概不退还。 六、征集活动时间安排及设计单位选定程序 1、投标时间:2015年7月31日上午9时。

  投标地点:六安市裕安区旅游局会议室(龙河西路裕安区政府八楼) 2、设计方案征集资格审查评选办法:成立由专家及其他邀请的旅游策划设计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拟定征集方案评审规则、制定评审会议程安排并召开规划方案评审会,对设计单位提交的应征规划设计方案进行评比,结合设计单位对项目的预算报价,综合确定1家规划设计单位参与方案规划工作。 3、设计单位在方案征集合同签订后须按合同约定时间来项目现场对方案进行中期汇报,并须按照约定时间向规划征集单位提交完整的应征规划设计方案。 4、中标单位在参选方案的基础上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对方案进行进一步的深化和完善,形成最终成果。 5、设计单位提供的应征规划方案,其知识产权归规划征集单位所有。 七、专家组认定设计成果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作无效方案处理: 1、有关经济技术指标严重脱离实际、 图纸文字粗制滥造、内容不全; 2、成果文件内容及格式严重与设计任务书的要求背离; 3、逾期送达。 八、联系方式 裕安区政府采购中心(裕安区政府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