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制俱乐部章程范本

李盛

会员制俱乐部章程范本

  一. 总则

  1.为了给崇尚健康消费的中外各界人士提供休闲渡假、观光娱乐及体验瑶乡文化的活动场所和机会,提高生活品质,发起组建本俱乐部,特制定本章程。

  2.俱乐部名称:

  中文名:城乡居休闲俱乐部(以下简称"俱乐部")

  英文名:

  3.本俱乐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社团法人组织。

  4.本俱乐部由广西XX乡村旅游产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主办,接受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局领导监督。

  5.俱乐部一切活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全体会员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依法监督和管理。  

  二. 俱乐部地址、规模、范围

  1.俱乐部地址: ,邮编: 。

  2.俱乐部实行会员制,俱乐部提供的一切服务优先由会员享用。

  3.俱乐部暂不限定名额。

  4.俱乐部活动范围:XX公司名下所有乡村旅游景点及合作景点 。  

  三. 会员

  1.会员资格。

  (1)年满18周岁以上的中国或外国公民;

  (2)品行端正和具有良好财务资信;

  (3)能理解本章程并自愿遵守。

  ※特别规定:合法取得XX公司所开发的乡村旅游项目下的资产所有权或使用权,办理相关入会手续后,成为俱乐部金卡会员(以下简称"产权金卡客户"),俱乐部不得无故拒绝。

  2.会员组成。

  (1)金卡会员。

  会员证一张,记名会员卡(主卡)一张,不记名附卡二张。

  (2)银卡会员。

  会员证一张,记名会员卡(主卡)一张,不记名附卡一张。

  不同类会员享有不同的会员权利。

  3.入会手续:

  (1)填写入会申请表格并附身份证、照片及其他文件;

  (2)经俱乐部理事会审核;

  (3)批准入会,签订入会合同,缴妥入会费及首年年费;

  (4)发给会员证卡,成为正式会员。

  4.会员的基本权利:

  (1)不同等级会员享有不同的优先、优惠权利:

  a.金卡会员:

  b.银卡会员:

  (2)会员享有入会合同、章程规定的有关权利;

  (3)享有俱乐部提供的各种服务;

  (4)享有俱乐部提供的信息和活动;

  (5)对俱乐部管理有监督、建议和批评权;

  (6)按本章程规定转让会籍的'权利。

  5.会员的基本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俱乐部的规章制度;

  (2)按时缴纳规定的管理年费或其他费用;

  (3)遵守本章程、入会合同,服从理事会决议;

  (4)接受俱乐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5)记名式主卡不得私自转借使用;

  (6)会员对其主卡、附卡之持卡人在俱乐部之一切行为负责。

  6.会籍转让:

  (1)会员持有会籍 个月后方可转让;

  (2)由原会员和新会员共同提出书面申请,经俱乐部理事会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转让手续;

  (3)会员转让时,新会员向原会员支付转让费,并由原会员向俱乐部缴纳入会费 %的手续费;

  (4)会员转让的盈亏责任归原会员。

  7.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俱乐部理事会经决议有权作出予以警告、停籍、除名的处分:

  (1)违反俱乐部相关规定及入会合同的,或触犯国家法律法规;

  (2)有损俱乐部名誉及利益,或破坏俱乐部秩序;

  (3)延迟缴纳年费或其他费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