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申诉状的写作要求
(一)首部
1、标题。以“民事申诉状”或以“申诉状”作为标题。
2、民事申诉人和对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写清民事申诉人与对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等。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人代表姓名及职务。
3、案件来源。写明申诉人不服的判决或裁定的案件来源。如:“申诉人因(案由)纠纷一案,不服XX人民法院于20XX年XX月XX日作出的(XX)XX字第XX号民事判决(裁定),现提出申诉。
(二)申诉请求
申诉请求要求明确、具体。主要写明请求法院重新审理。
(三)申诉理由
这是申诉状中的核心部分,要求在说明事实真相的基础上,围绕《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充分阐述提出申诉的理由,实际上是对原生效的裁判提出反驳。但必须做到事实有据可证,无可辩驳,理由有法可依、无懈可击。通常从原判决或裁定认定的事实、引用法律和诉讼程序是否合法等方面进行辩驳,并写明请求再审的法律依据。
(四)尾部
写明提交机关,如“此致XX人民法院”;申诉人署名或盖章;具状的年、月、日。
(五)附项
写明“本状副本XX份、物证XX份、书证XX份。
二、格式:
民事申诉状
申诉人:
被申诉人:
案由:
请求事项:
事实与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诉人:
年 月 日
附:生效判决书、裁定书及相关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