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最新有限公司章程范本(设执行董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制定。
第二条 本章程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 本章程经全体股东讨论通过,对本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 公司名称: 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 ;
邮政编码: 。
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具体填写)
公司经营范围用语不规范的,以公司登记机关根据前款加以规范、核准登记的为准。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时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
第五章 股东姓名(名称)
第八条公司股东共 个,分别是:
1、 。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通信地址: ,
邮政编码: 。
2、 。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通信地址: ,
邮政编码: 。
(注:股东人数应为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可续写)
第六章 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选择性条款:若为注册资本认缴制的公司,请选择下述第9条:)
*第九条 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1、 。
以货币出资 万元,以 (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债权转股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其他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万元,总认缴出资 万元,在 年 月 日前缴足。
2、 。
以货币出资 万元,以 (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债权转股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其他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万元,总认缴出资 万元,在 年 月 日前缴足。(注: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对出资的非货币财产须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注:公司有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才需在章程中记载此款,若全部以货币出资,则无需加注此款。)
*第九条 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1、 。
以货币出资 万元,以 (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债权转股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其他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万元,总认缴出资 万元,已在 年 月 日前缴足。
2、 。
以货币出资 万元,以 (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债权转股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其他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万元,总认缴出资 万元,已在 年 月 日前缴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