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社团章程范本及成立目的

秦风学

  学校社团章程范本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团体的名称(包括英文译名、缩写。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学生社团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

  第二条 本团体的性质(其中必须载明:组成的人员或单位;自愿结成;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团体的宗旨(其中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 本社团是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学生社团的成员,在信息工程学院学院院领导的领导下,由信息工程学院社团联进行管理。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五条 本团体的活动范围(必须具体、明确)

  (一)××××××××××××;

  (二)××××××××××××;

  (三)××××××××××××;

  ……

  第三章  会   员

  第六条 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乌鲁木齐职业大学正式学籍;

  (二)承认本团体的章程;

  (三)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四);……

  第七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

  ( )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八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团体的活动;

  (三)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

  第九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二)维护本团体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

  第十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一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二条 本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三)决定终止事宜;

  ……

  第十三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四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X年(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最长不超过五年)。

  第十五条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六条 社团执行机构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筹备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三)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四)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五)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

  (六)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

  第十七条 本社团的社长副社长、各部门负责人任期时间由社团会员大会决定,连任,不得超过两届。本社团会长不兼任其他学生社团的主要负责人。

  第十八条 本社团会长(或社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执行机构会议;

  (二)检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社团执行机构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社团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

  第十九条 本社团的会长(社长)、副会长(副社长)、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热心学生社团工作;

  (三)学习成绩中等以上;

  (四)大学期间未受过学校的处分;

  ……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条 本社团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

  第二十一条 本社团按照院团委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二十二条 本社团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三条 本社团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四条 本社团具有专门的财务人员。财务人员变动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五条 本社团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天水师范学院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和各级指导单位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专项资金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团委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会员公布。

  第二十六条 本社团换届或更换社团负责人之前必须接受团委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二十七条 本社团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八条 对本社团章程的修改程序,由校团委、部系团总支、本社团执行机构或 10 名以下本社团成员联名提出,并交经本社团会员大会审议。

  第二十九条 本社团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上通过后 7 日内,报团委。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三十条 本社团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之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社团执行机构提出终止动议。

  第三十一条 本社团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指导单位审查同意。

  第三十二条 本社团终止前,须在院团委组织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三条 本社团经校团委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既为终止。

  第三十四条 本社团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团委的监督下,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经 * 年 * 月 * 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社团会员大会执行机构。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自团委核准之日起生效。

  成立目的

  学生社团的活动以保证完成学生的学习任务和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为前提;以有益于学生的健康成长和有利于学校各项工作的进行为原则。学生社团组织和活动的目的是活跃学校的学习氛围,提高学生是自主管理能力,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学生社团可以根据学校的不同情况利用学生的课余时间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以交流思想,切磋技艺,互相启迪,增进友谊。

  学生社团是指学生为了实现会员的共同意愿和满足个人兴趣爱好的需求、自愿组成的、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群众性学生组织。

  学生社团必须自觉接受学校团委、各院系团委的领导,必须遵守宪法、法律以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社团活动不得妨碍学校各类正常工作和教学、生活秩序。学生社团的会员应当是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学生社团不得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活动。学生社团的基本任务是:适应社会发展需要,适应教育改革及学生成长成才的需要,积极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科技文化艺术活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在大学的校园中,有占在校学生数一半以上的学生参加了大学生自己的团队组织:大学生社团。

  大学生社团不再只是象牙塔深处的一个亮点,它要担当的将是象牙塔内外各行各业各组织机构沟通交流的使者每个大学生社团都会进行纳新,需要大量的宣传和自我展示,吸引新生加入,评选活动对社团来说是一个很好的推广机会。

  高校社团不仅要给大学生一个锻炼的机会,而且要走向社会,让社会了解它们,建立沟通联络的渠道,为高校学习、生活和工作服务,并且,还要让学校与学校建立联系,学生团体与学生团体建立联系,学生与学生建立联系,社会团体与社会团体建立联系,互补长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