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代会代表必须以认真负责的态度行使提案权,书写提案前应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以保证提案质量,提案应注重实事求是,反映学校大事;建议和方案应该注重科学性、可行性。
二、提案人
我校教代会正式代表3人以上(含3人)签名提出提案。其中1人为主提案人,其余为附议人。
三、提案内容
1、提案的内容要实际、具体,并限于本校的职责范围和教代会职责范围。
(1)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精神文明建设等;
(2)教学、科研、医疗、科技开发、教职工队伍建设、女教职工的权益;
(3)后勤工作、社区管理等。
2、凡不属于学校职权范围内处理的问题,不列为提案。
(1)学校职权范围之外的问题;
(2)教代会规定职权以外的问题;
(3)属于个人的具体问题。
四、提案格式
1、提案必须是一事一案。
2、提案应在提案工作委员会统一印发的提案表格上书写,允许另附页补充。
3、提案必须包括以下三部分:
(1)提案题目,即要求解决什么问题;
(2)情况分析,即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据;
(3)具体建议,即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办法、方案。
4、提案书写必须字迹工整,符合规范。
5、每个提案人都必须亲自签名。
五、提案审核
(1)是否一事一案;
(2)提案人数是否符合规定;
(3)提案人是否教代会的正式代表;
(4)提案中是否含有“情况分析”与“具体建议”部分;
(5)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对符合要求的提案给予初编案号,并做立案登记;对不规范的予以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