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员工保密守则范文
员工保密守则
第一条:员工在劳动合同期内或解除劳动合同后决不泄露以下“保密范围”所界定的XX有限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二条:保密范围
1.公司重大决策、决议、政策文件等。
2.未经公司领导批准公开的文件、资料、档案、决策等。
3.未经公司领导批准公开工艺技术资料和设备技术资料等。
4.在公司规定的保密阶层,知密范围以内的文件、资料和决策等。
5.公司财务帐目、报表、公司现金流量及有关资料、文件、档案等。
6.公司关于薪资、奖金分配原则及其方案。
7.公司内部管理文件和各类业务文件。
8.公司客户资料(包括网络分布、名称、定单、特别要求等)。
9.凡与公司经济行为有关的各种信息。
10.公司领导申明其它需要保密的事项。
第三条:守密准则
1.员工不得探听或泄露公司的机密;
2.未经公司批准,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外举办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及其它性质的会议,不得对外发表事关公司的意见和文章;
3.未经公司批准,不得对外传阅,复印、外借公司的文件、资料、档案,不得与知密范围以外的人员谈论公司机密;
4.不得在公共场所和亲属、朋友面前谈论公司机密;
5.员工下班前将文件整理锁好,不得摆放在桌面,废弃文稿须检查后再行处理;
6.凡离开公司的员工,在公司机密有效期内均不得外泄或利用;
第四条:保密须知
1.员工应对自己工作内涉及保密的内容有明确的认识,对复制涉及保密内容的资料软件报表、文件、单据等,应严格按照先批准登记后办理的保密原则,对不明确其内容性质的文稿、软件复制更应主动上报主管,得到明确批复登记后方可办理。
2.未经主管批准,不得擅自带外人进入办公区域参观。
3.外来人员需要公司有关资料时,必须在征得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由公司指定部门统一提供和登记,任何人不得随意供给。
4.在业务交往中,与经办人员接触过程中,也应当遵照守密准则;遇涉及公司保密范围的事务,应事先请示上级主管,经批准登记后再交涉。
5.如工作需要,确需携带保密文件外出的,须经领导批准、登记;外出时,应严加保管,谨防丢失。
第五条:失密责罚
1.发生失密事件后,必须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不得隐瞒;
2.员工若将本《保密守则》第二条的`保密内容以任何形式外泄,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将追究其个人的直接责任,除按公司的人事劳动管理制度处置外,同时保留依法起诉的权利。
3.员工若采用非正常手段,获取并使用或披露公司商业秘密;员工利用公司给其在公司商业秘密上的特许权,以谋取私利或制造事端;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除按公司的人事劳动管理制度处置外,同时保留依法起诉的权利。
第六条:本《保密守则》解释权归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