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法律援助”专项活动简报
简报一:
为倡导子女积极履行赡养义务,使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尊老、敬老、爱老、助老氛围。
9月20日至10月10日期间,高坪区司法局组织基层司法助理员、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与法律援助志愿者共计80余人,深入辖区各街道、场镇、码头车站、村社田坎,开展了一场声势浩大的“老年人法律援助宣传暨维权”活动。
此次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发放法律援助宣传资料,设立法律咨询台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大力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继承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宣讲法律援助的程序、范围、对象等规定,鼓励引导老年人积极维权。法律援助律师和法律工作者通过现场和上门走访的方式,认真解答老年人们有关赡养、再婚、继承等法律问题,并拓宽渠道积极为老年人们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活动期间,共发放宣传资料2200余份,解答各类法律咨询400余人次,调解涉老赡养纠纷10余起,受理涉老法律援助案件3起,有力保护了辖区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发挥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下一步,高坪区司法局将继续加强老年人维权保护,进一步优化工作模式,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水平,打造老年人法律援助专业服务团队,创新老年人法律援助举措,让老年人平等享受法律赋予的权利,使他们安享幸福晚年。
简报二:
永康市司法局充分认识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意义,将老年人作为法律援助重点服务对象,将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作为重点工作,通过“加减乘除法”,切实提高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质效。截止9月份,共接待老年人法律咨询520人次,办理涉老法律援助案件21件。
一、扩大援助范围做“加法”。加强老年人法律援助力度,加密老年人服务网点。放宽经济条件审查,对70岁以上患有重大疾病的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视为符合经济困难标准,无须出具经济困难证明。扩大受案范围,将涉及老年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赡养纠纷、婚姻、继承、医疗、住房等领域常见法律问题列为援助事项,最大限度满足老年人法律援助需求。健全老年人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在老龄委建立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全市16个镇(街、区)法律援助工作站设立老年人法律服务窗口,在所有行政村及规模较大的企业建立750个老年人法律服务联系点,构建市法律援助中心具体负责,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和联络点协作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老年人法律援助格局。
二、优化服务质量做“减法”。针对老年人的特点和需求,着力提高效率和便捷度,缩减援助时间和距离。完善无障碍通道,在援助大厅放置老花眼镜、轮椅、急救药箱和自助饮水机等便民设施。设立老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优化法律援助窗口服务,严格落实服务指引、首问负责、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对老年人实行优先接待、优先解答、优先受理。对符合法律援助的老年人案件,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快速指派。对行动不便、有特别困难的老年人推行电话申请、上门服务。印制《永康市法律援助联络员名册》,对于老年人咨询的问题,第一时间与所在地联络员电话沟通,全面了解情况,提供有效解决对策。
三、增加维权实效做“乘法”。加大老年人法律援助的有效供给、精准供给、多元化供给,倍增维权效果。根据老年人法律问题的复杂零碎的特点,指派有爱心、善于与老年人沟通、有丰富办案经验的'人员承办涉老案件。根据涉老维权案件中婚姻家庭矛盾占多数的特点,从既解决实际问题,又有利于老年人今后的生活出发,采用“援调对接”的非诉讼方式解决问题,今年已参与调解老年人纠纷36起。加强老年人法律维权信息的收集、分析和上报工作,做好涉老维权动态分析。通过分析法律援助来访来电咨询和援助案例,制作了《关于老年门卫猝死案例的法律分析》、《赡养纠纷时有发生值得引起重视》等多期《舆情分析》,提供涉老维权舆情的研判,并通过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送相关情况,争取从制度层面维护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四、强化宣传引导做“除法”。多形式宣传手段和服务活动,关注普法弱点,去除法律援助盲区。重点关注农村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重点关注孤寡、残疾、失能半失能、高龄以及空巢老人的法律援助需求。开展“法律援助进农村”“法援面对面”等专项活动,借农村搭台唱戏、集会活动等时机,组织律师、志愿者到各镇、村开展法律援助宣传,解决法律援助服务“最后一纳米”。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月、全国敬老月等节点,制作《老年人常见法律问题解答》等法律援助宣传资料,到敬老院、老年公寓、老年活动中心等老年人集中地,开展法律援助知识讲座,面对面解答老年人法律问题。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在社区、村委会等醒目位置装挂“公共法律服务联系牌”,公布法律援助地址和12348法律咨询热线。今年已开展宣讲活动21场,发放资料4000余份,发放老年人援助卡500张,接听老年人电话咨询390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