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证明xx自xxx年xx月xx日入职我公司担任xx部门xx岗位,至xxx年xx月xx日因xxx原因申请离职,在此工作期间无不良表现,工作良好,同事关系融洽,期间曾被授予xxx称号(荣誉)。经公司慎重考虑准予离职,已办理交接手续。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公司盖章
xxx年xx月xx日
甲方:xxx(单位名称)
乙方: xxx
身份证号:xxx
乙方原为甲方xxx(部门)的xx(职务),于xxx年xx月xx日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甲乙双方确认终止劳动关系。
双方现已就经济补偿金及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所有问题达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结清。同时,甲方已为乙方办妥离职手续。
特此证明。
甲方(签章):
xxx年xx月xx日
xxx于xx年xx月至xx年xx月期间在xx单位(或xx执业机构)工作,xx职务,于xx年xx月离开xx单位,并办理了相关离职手续,至此与xx单位无任何人事和劳动合同关系。
特此证明。
xx单位(或xx执业机构)公章
xx年xx月xx日
员工xx于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期间在我公司担任xx职务,在职期间,工作努力,无不良工作表现。现因xx原因提出辞职,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以资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