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将雾霾列入职业病危害因素
导读:在今年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民革吉林省委专职副主委郭乃硕建议,尽快出台雾霾天气下户外工作标准,把雾霾列入职业病危害因素,把雾霾导致的呼吸道疾病列入职业病目录,针对一定指数的空气质量向户外工作者发放劳防津贴。
3月8日,中国人大网公布全国人大代表、民革吉林省委专职副主委郭乃硕《关于尽快完善雾霾天气下户外工作标准,保护户外工作者合法权益的建议》。
2015年,雾霾横扫大半个中国,尤其是东北地区和华北地区在进入11月以来,持续出现大范围重污染天气,PM2.5数值频频“爆表”,成为雾霾重灾区。
2015年12月7日,北京首次发布雾霾红色预警,随即,工业企业停限产,施工工地被彻底要求停止作业,机动车实施单双号限行,中小学“停课不停学”,部分企事业单位实施弹性工作时间。
但郭乃硕认为,即便如此,还是会有很多户外工作者不得不在雾霾天气下工作,长时间暴露在严重污染的空气中。比如,环卫工人、交通警察、快递员、送货员等。“他们没有有效的保护措施,没有劳防补贴,是被雾霾伤害严重的'群体。”
郭乃硕建议,相关部门为户外工作者配发可以防御PM2.5级别的高性能口罩,合理减少他们户外工作的时长。
不过,他强调,“最重要的是尽快出台雾霾天气下户外工作标准,明确当雾霾达到何种浓度时,应配发何种护具,在达到何种浓度时,应停止户外作业。”
中国工程院院士钟南山接受央视采访时曾表示,灰霾对心血管、脑血管、神经系统都有影响,但是首当其冲地还是呼吸系统。在户外工作,空气污染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据统计,交警的鼻炎常常达到40%,咽炎达到23%,比普通人多三分之一甚至到一半以上。雾霾严重时,户外工作人员应该有一定的保护措施。
另据新京报报道,钟南山表示,雾霾肯定与肺癌有关系,但影响有多大,导致肺癌发病率增加的幅度等,需要时间调查研究才能得出结论。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研究员叶明欣说,我国职业损害达到职业病或者工伤的认定需要考虑危害因素和导致疾病两个方面。而雾霾在认定的这两方面都存在问题,PM2.5既未列入职业病危害因素,由PM2.5导致的呼吸道疾病或肺癌也没有进入职业病目录,因此目前从法规角度来看,在雾霾天,劳动者的保护措施方面存在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