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凭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进入考点考场参加面试,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二、在规定时间到达考点,逾期不到者按缺考处理。
三、不准携带考试复习资料和通讯工具等电子设备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也不准携带其他个人物品(如各类包及食品等)进入考场,如有携带,应集中存放在考生休息区域,面试结束再领取,带入者按违纪处理。
四、进入候考室或考场后,不得在考试相关证件上书写任何内容,禁止吸烟和高声喧哗,要听从指挥,服从管理不得擅自行动。不服从管理的`按违纪处理。
五、妥善保管好身份证件、《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面试抽签顺序号,不得向任何人透露相关信息,否则按违纪处理。
六、在规定的时间内回答问题,超过规定时间立即停止答题。
七、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只报抽签应试序号,不准做自我介绍。回答问题时不准提涉及本人姓名、工作单位、毕业学校方面的内容;面试时,允许对所提出的问题作简单记录和准备,但不准带出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八、因个人原因(如生病等)不能坚持参加完面试的,按缺考处理。
九、面试结束后不得通过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向候考室考生传递考题信息,否则按违纪处理。
一、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笔试当日早7点10分前到达考点参加面试,违者以弃权对待,取消面试资格。
二、考生要遵守纪律,按面试程序和要求参加面试,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面试。
三、考生按指定时间进入到本人的面试考点休息室抽签。
四、考生按抽签顺序参加面试。
五、考生在休息室候考过程中,不得随意出入休息室,携带的通讯工具要放在指定地点,交由工作人员保管,一旦发现私自携带,无论是否使用,均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六、进入备课室的考生要将携带的个人物品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将任何资料带入座位,违者不论是否使用,均按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在备课室备课时间为20分钟。
七、每个考生说课时间不超过8分钟,答辩时间不超过4分钟(其中:美术学科先统一作画,时长半小时,无答辩)。考生站到讲台,即开始计时。如规定时间仍有剩余,面试人员表示“答题完毕”,不再补充的,可离开面试室。
八、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评委或工作人员(休息室工作人员除外)透露本人的姓名、考号、工作单位等信息,不得穿戴有明显特征的服装、饰品,违者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九、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场,在考场外指定地点候分,待下一名考生面试结束后,再返回考场听分,听完分后,由工作人员引领离开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