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稳定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的提案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农村地区的教育格局和教育资源分配呈现出新情况和新问题,农村教师队伍的稳定与建设存在着诸多严峻挑战,主要表现为:
1.农村教师待遇差,工作任务重,人员流失严重。农村地区教师津补贴制度在一些地方尚未贯彻落实到位。偏远地方农村教师在交通、住房、就餐等方面均存在诸多困难。
2.由于待遇差、任务重,农村教师这一职业长期以来缺乏社会认同。师范类院校的毕业生甚至是城市超编教师不愿意到农村学校就业,农村教师千方百计向城镇调动,一些学校后续师资无以为继。
3.师资力量薄弱,结构不合理,教学质量难以保障。现有的教师队伍中,受过正规教师教育的比例很低,水平和能力有限。音乐、美术、体育等非主科教育以及英语、信息技术、科学等素质教育师资缺乏。
为此建议:
1.改革现有的教育投入制度。合理协商并确定中央、省级、市级、县级政府的教育财权和事权。构建农村义务教育投入主要由中央财政、省级财政承担,按地区经济状况、教育状况分类管理的长效机制。将教育财政、人事管理权重心上移,由省(市)实行“大统筹”,衡量各县(区)财政实力,再由县(区)级政府提出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的财政支出最低比例,实行“小统筹”,以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不受地方经济起伏的影响。明确各级政府责任,逐步建立省级统筹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资保障机制。
2.提高农村教师的福利待遇。通过设立农村地区教师津补贴,鼓励教师安心山区、农村教育工作,并优先考虑农村教师职称评定、评优。一是财政单列支出农村教师津补贴。在绩效工资总量之外,由财政单列农村教师的津贴补贴支出。进一步明确津补贴政策的实施范围、实施对象、发放标准、类别与分档等实施细则。二是增加农村教师岗位津贴。将农村教师任教津贴提高到工薪总额的1/4至1/3,发放依据考虑距离和职称两个维度。完善农村教师住房保障机制,发展多元化的农村教师住房供给体系。一是主要由政府建设具有宿舍性质的教师住校周转房和公寓房,教师工作调动随即搬离。二是结合当地城镇建设规划,为农村教师建设一定数量的经济适用房、廉租房、限价房和集资房;三是鼓励单位或个人投资在校园内和校园附近建房向教师出租,由财政给予教师一定的住房补贴。
3.加快农村教师人事制度改革。积极吸纳、公开招聘优秀的本、专科毕业生充实到农村中小学去,缓解当前农村学校师资结构不合理的矛盾。对农村中小学教师编制核定和补充实行动态管理。结合农村教育自身特点,在开齐科目的前提下,按班级数核定教师数,保证薄弱学校有足够的教师编制。鼓励和引导教师由城市向农村、由师资富余学校向紧缺学校、由强势学校向薄弱学校的合理流动,实现农村教师资源优化配置。对农村学校后勤管理进行改革,后勤管理人员可以采用合同制,不占编制,以减少农村教师从事勤杂事务的工作负担。
4.建立灵活多源的农村教师增量机制。制定对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使用的政策。每年在省属师范大学和其他高校中拿出一些招生计划,尤其对基层需要的`特殊专业招收定向生,由中央财政投入,为定向生提供基本的生活学习费用。接受资助的学生毕业后有到农村中小学工作一定时间的义务,期满后优先享受保送硕士、录取公务员加分等优惠政策,以改变师范生生源较差、合格教师进不来的问题。针对农村小学教师学科失衡现象,可考虑定向培养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为改变偏远地区合格教师进不来的问题,可培养农村本地师范生,对来自偏远农村的师范生进行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使用,培养一批留得住的本地优秀教师长期在当地任教。
案由:关于加强农村小学师资队伍建设的提案
主办:教育部
会办:中央编办 财政部
提案形式:党派提案
第一提案人:九三学社中央
内容:
当前,我国城乡教育发展不均衡情况仍比较突出,农村教师队伍综合建设水平特别是农村小学师资队伍建设水平仍然比较低。这一问题不仅关系到基础教育发展、国民素质提高,甚至关系国家整体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问题主要表现在:
1.师资力量匮乏。目前,学校教师编制数量依据师生比,这一方法在班级学生满额情况下适用,但在一些农村,班级学生数在十几人到三十人之间不等,编制数远不能满足实际需要,“足编缺人”问题普遍。又因近10%的教师由于借调、疾病等原因不能正常履职,小学教师总量严重不足。
2.结构不合理。第一,年龄结构不合理。据统计,农村小学教师年龄在50岁以上的比例在34.9%到41.3%之间。第二,学科结构不合理。英语、音体美等课程缺乏专业教师,一般由语文、数学老师兼任,教学质量难以保证。第三,学历总体偏低。目前,第一学历专科的占1/3左右,中专的占1/3左右,其余则是由民师转正而来(多为初高中毕业)。第四,知识老化,观念陈旧。因工学矛盾或经费问题,农村小学教师的继续教育力度不够,教师知识老化,观念陈旧,不适应时代变化的要求。第五,从教条件差。农村教师待遇相对较低,有的学校教学功能用房尚无法保证,为教师提供午休、居住条件更难,缺乏足够的办公和生活条件。
建议:
1.调整编制核定办法。对师生比、班师比、学科、教辅人员等情况综合核定,避免“足编缺人”,为充实农村小学师资队伍提供政策依据。
2.调整农村小学布局和规模。在编制新农村建设规划时,各级地方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综合考虑学校覆盖范围、规模适当性、长远发展等因素,对农村小学布局、规模进行调整,改变现有农村小学过于分散和规模偏小的状况,调高建设标准。对覆盖范围较大的学校,由政府投入购置校车解决学生上学的交通问题,辅以寄宿制方式。
3.改善教师从教条件。首先,保证农村小学教师收入水平不低于城区同级教师收入水平并足额发放,对长期在农村工作的教师,在工资、职称等方面实行必要倾斜,完善津补贴标准和绩效工资评定标准。其次,学校不能为教师提供生活或休息场所的,建议以乡镇为单位,在乡镇驻地为走教教师建立生活周转房;乡镇驻地离学校较远的,应提供通勤车解决教师的交通问题。最后,荣誉表彰要向农村小学教师适当倾斜,确保每年各类表彰中农村小学教师获奖比例不低于城区小学教师获奖比例。
4.实行城乡教师定期轮岗制度。为均衡教育资源,应建立统一的教师轮岗制度并纳入法治轨道。合理、有序、长效的城乡教师定期交流轮岗机制,辅以配套的保障措施,对缩小城乡小学教育差距,合理配置城乡教育资源具有重要作用。
5.加大中央财政支持力度,确保农村教育经费足额投入。基础教育经费目前主要依赖于各级地方政府,中央财政投入较少。限于财力,地方政府对基础教育的投入难以完全满足基础教育的需要。加强农村小学师资队伍建设,改变现有“人员少,年龄老,条件差”现状,亟须中央财政加大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