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流动人口公开信范文

李盛

  致流动人口公开信范文一

  流动人口朋友们:

  欢迎你们来到惠山区工作、生活。

  你们的到来,为惠山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增添了活力,为构建和谐新惠山作出了贡献。

  在此,我们谨代表惠山区计划生育战线的全体工作人员向您及您的家人表示衷心的感谢,并祝你们生活愉快、身体健康。

  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因此不管您来自何方,做什么工作,都要自觉地遵守国家政策,实行计划生育,相信你们是深明大义的,一定能够配合我们做好工作,我们也非常乐意为你们提供各项服务。

  如果您常住惠山区,并已签订《无锡市流入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实施合同》,可带好身份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近期一寸照片,到现居住地村(社区)领取《无锡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免费服务证》。

  凭证您可享受以下免费服务:孕环情监测、放置宫内节育器、人工终止妊娠术、避孕药具的发放、孕前优生检测。

  为您服务是我们的职责。

  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也需要您的支持。

  请您认真阅读以下内容,并按有关要求自觉做好。

  一、您在到达现居住地后应在15天内带好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向现居住地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计生办交验户籍地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二、您应自觉接受现居住地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村(居)委、社区或用工单位签订《无锡市流入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实施合同》。

  三、您应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四、您如发生违法生育应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情系新市民,共建新惠山。

  亲爱的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共创美好明天。

  咨询电话:

  致流动人口公开信范文二

  亲爱的流动人口朋友:

  你们好!真诚欢迎你们来应县投资、经商、务工,参加应县的经济建设。

  根据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国务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有关规定,为方便你们在我县区内的工作和生活,现就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的有关事项告知如下,并希望得到你们的关心、支持和自觉遵守。

  一、你们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应到当地人民政府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二、在你们到达我县以后,应在15天内向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计生部门交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身份证》及提供相关婚姻、生育情况,我们会为你们提供必要的宣传和服务。

  如果你们未能及时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请在规定时间内回户籍地及时补办,以便为你们查验此证。

  三、为了你们身体健康,请选择安全可靠的避孕方法,落实节育措施,并主动参加我们组织的环情、孕情、妇检,我局计生妇幼服务中心将为你们提供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和优质服务,为你们创造良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环境。

  四、如果你们或亲朋好友打算在我县境内怀孕、生育,请提交户籍地《生育服务证》(或《再生育服务证》)、结婚证等手续,否则我

  们将按政策外怀孕、生育查处。

  五、希望你们积极主动加入应县计生协会,能成为计生协会的会员。

  我们提供的服务项目:

  1. 咨询服务(内容包括:计划生育政策法规,青春期健康和男性健康知识,避孕节育和优生优育知识,孕前教育和出生缺陷干预知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