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法律知识简报
法律的重要性:(1)要依法律己(2)通过法律常识的学习,懂得在国家生活的社会生活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3)养成自觉守法的好习惯,做到法律允许做的才能去做,法律不允许的坚决不做,法律要求的必须去做。下面是关于宣传法律知识简报,欢迎阅读!
XXXX年8月1日上午,关公社区“第一书记”郭俊峰联合区法学会,带领10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志愿者到社区里开展了法制知识宣传。
为了确保本次活动顺利实施,取得实效,我社区做了精心准备,制定了活动计划和方案。此次活动主要面向社区青少年人群、流动人群、大学生未就业人群,针对老旧社区消防安全问题。此次活动的任务是加强社区法律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不断丰富居民群众的法律知识,不断提高居民群众的法律素质,不断增强居民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在社区形成良好的法制氛围,维护社会的长治久安,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活动的具体内容有:入户发放普法宣传教育小册子、宣传单,包括《消防法》、《劳动法》等;在社区门口摆放法制宣传展板;在社区服务大厅提供政策、法律咨询;法律知识讲座,并设置法制宣传有奖问答等,特别是法制宣传有奖问答这项活动,社区与居民群众之间的互动性非常好,广大居民群众热情参与,积极思考问题,努力寻找答案,有的群众不懂,就拿出手机“百度一下”,及时核对结果,场面热烈。
此次活动社区干部和群众共70余人参与,收到了预定效果,得到了广大居民群众的认可和好评。
为进一步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加强青少年法制、安全知识宣传教育。4月28日,洲头乡团委组织青年志愿者走进学校,开展青少年法制、安全知识进校园宣传活动。
活动中,志愿者从实际生活案例入手,通过观看相关短片,重点突出讲授未成年人如何正确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提升自我防范能力等方面知识。同时针对此次五一长假,就交通安全、预防溺水、识毒拒毒等知识进行宣传并发放了相关宣传手册。
此次法制知识宣传活动,让学生更加牢固树立法律意识,更好自我保护,更加健康成长。
4月25日,为普及法律常识,弘扬法治精神,迎春镇团委联合镇司法所、镇中心学校开展了以“弘扬法治精神 宣传法律常识”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本次活动受到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虎林团市委副书记王帅,迎春镇党委副书记王艳亲自参加,活动取得了圆满成功。
下午,恰逢春雨连绵,在短暂的动员大会之后,在我镇团委的带领下普法志愿者们和共青团员们深入街道、社区开展法治知识宣传活动,志愿者们满怀热情一一向来往的人们积极地宣传、耐心地讲解法律常识,认真普及网络安全的法律知识,将事先印发的普法读本和法律知识问答传递到人们的'手中,人们也感受到志愿者们的专业知识和宣传的认真态度,本次活动在街道、社区取得了良好的反响。
普法细无声,本次活动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高度认可并对今后的普法活动提出了宝贵的意见,相信今后在我镇团委、志愿者们的共同努力下,我镇的普法活动会更加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