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中国证券业协会:
您好!我这里是大众证券报《大众维权易》栏目,一个《大众证券报》旗下帮助投资者依法索赔的公益性平台。刘士余主席近期强调机构要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而我们也试图推动券商机构在保护他们客户利益上做些事情,却碰到的都是钉子。我们很困惑,特向协会进行咨询并寻找可能的帮助。
当一家上市公司被证监会认定证券违法时,那些因其违法造成的损失,投资者可以对其进行索赔。从2015年开始,大众维权易平台就在做这样的事情。今年3.15期间,我们发起了一项《寻找十年前的宝硕股份(600155,股吧)股东》行动,但在寻求券商共同协力时,我们没得到任何积极的回应。
2001年至2006年期间,宝硕股份连续财务造假,并在2014年8月遭到证监会处罚。因此,在2001年1月1日至2006年10月22日之间买入宝硕股份股票,且在2006年10月22日仍持有该股票的亏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诉讼时效将在今年8月到期。我们掌握的信息是,此前提出索赔的投资者已经获赔,这意味着其他符合条件的投资者现在提出索赔属于大概率能胜诉的事件。然而,由于能够索赔的交易是2001年-2006年期间的交易,十年之前的'事绝大多数投资者可能早就忘掉了。这在前期索赔者已拿到赔偿的背景下,将是非常可惜的。而在证券公司的数据库中,是可以查找到10年前的交易数据。如果券商能帮助通知投资者,那这批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将得到保护。为此,大众维权易栏目的工作人员展开了与券商的联络。
因为考虑到券商可能的实际顾虑,我们和券商做了这样的说明:一,券商并不需要把投资者的信息给我们,他们只需要把案件的信息 (这个信息中不用包括我们)告诉投资者;二,在打赢官司之前,投资者一分钱都不出,律师费赢后才给,诉讼费也可以帮助垫付。
但券商这里的反应超出了我们之前最坏的设想。我们原以为,券商应该乐意帮助自己的客户追回损失,这本身就是服务。而且,我们既不需要投资者先花钱,也不向券商要他们客户的联系方式,应该没太多可避讳的。但是,情况超乎想象。
我们首先是与营业部沟通,打了约五十家营业部的电话。营业部有的表示 “我们不需要这么做”,有的听到是“大众维权易”的名字就将电话挂断,也有说了解情况后回复,但最终都没有回复。还有营业部表示“这个事情需要总公司发文,我们不能随意去做”。甚至,有通过其他渠道了解此事并参与索赔的投资者,在到营业部要求打印材料时,被营业部人员 (首创证券上海斜土路营业部)劝阻,说从没听说能索赔,让投资者小心被骗了。
联系营业部无果,我们又直接联系各家券商总部。我们给所有的券商发送了邮件,希望公司可以帮助自己的客户挽回损失。可一个月过去了,没有任何一家券商公司回复我们的邮件,之后我们又致电了8家证券公司的总部,结果碰到的是一个又一个钉子。(与各家券商总部的交流记录附在文后)
我们很困惑,在券商那里又得不到解释。于是写信向贵协会请求咨询。不知道,是不是我们向券商提出的要求,本身存在可能违规违法的地方,又或者,与贵协会对会员单位的规范要求抵触。另外,如果我们的要求合法合规,是否有可能从协会处寻找一些可能的帮助。
宝硕股份一案的诉讼时效在2016年8月2日即将到期,目前已经只剩下2个多月的时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