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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于____年__月__日由武汉 xxxx担保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武汉市经济开发区支行办理汽车贷款,贷款金额为 ¥_____元。按照合同规定,每月应还本金¥_____元,期限为36个月, 车牌鄂_____。
从xxxx年__月未正常还款,截止到xxxx年__月欠款__期, 欠款金额¥_____元,滞纳金¥___元, 截止到 xxxx年__月__日合计金额¥_____元,我公司对你采取上门催收,否则根据担保协议中相关规定依法采取强制执行,请予以配合。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武汉xxxx担保有限公司
xxxx年__月__日
/女士:
受贷款人 黄xx先生 委托,特向您发送贷款逾期催收函如下: 向申请贷款并与 黄xx先生 签订了《担保借款协议》、与本公司签订《融资居间协议》;同日 黄xx先生 依协议约定向您发放了贷款 万元。而您至 年 月 日止,已连续 期未依协议约定还款,共拖欠贷款本金利息及居间费用请在收到本函之日起五日内清偿上述全部欠款,否则,我们将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特此函告。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重庆市xx房地产投资策划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黄xx先生: 受贷款人 王xx先生
委托,特向您发送贷款逾期催收函如下:
xxxx年6月19日你向 王xx先生申请贷款并与其签订了《借款协议》并写下借据;同日 王xx先生 依协议约定通过银行转账形式向您发放了贷款伍万元。经过多次催要,你方置之不理,甚至做出不接电话,上门催要不予开门等行为,而您至2014年6月19日止,已连续 期未依协议约定还款,共拖欠贷款本金伍万元、利息 元。请在收到本函之日起五日内清偿上述全部欠款,否则,我们将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特此函告。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出借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