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则寻物启事引7个骗子
在公交车上丢失物品后,江汉大学女大学生小张在微博上发了一则寻物启事。让她没有想到的是,短短几个小时内,自己就接到了四个骗子电话、三条诈骗短信,幸亏她没有轻信骗子谎言,目前失物已经寻回。
据小张介绍,7月1日下午3时半许,她乘坐581路公交车时,不慎将个人身份证、大学毕业证、学士学位证、英语四六级证书、单位报到证等物品遗失。她赶紧发微博求助,并留下自己的手机号码。
就在网友纷纷转发扩散消息时,小张先后接到山东、江苏、浙江等地4个骗子的电话和3个骗子发来的短信,对方都声称捡到了她的东西,这些人张口就要求先汇钱再赎物,其中一名男子还要求小张到光谷当面归还物品。前晚7时许,小张从汉口友谊南路赶到光谷时,男子说不清楚物品特征却反而要小张先汇100块钱,小张这才意识到被骗。
就在失望寒心之际,前晚11时许,小张接到一个电话。对方称是581路公交车司机,捡到了她的物品。这名司机在电话里准确描述了物品的'特征,后来还用手机拍下丢失物品的照片发来彩信,小张这才彻底相信。
昨日上午10时许,双方约定在汉口江汉路见面,公交司机郭荣春将物品归还。感动万分的小张提出酬谢,被郭荣春谢绝。据郭荣春介绍,前日下午公交车到站后,他在座位和窗户之间的缝隙看到了丢失的文件袋,当时一名男子想冒领被他识破,最终他根据文件袋内的一个电话联系上小张。物品失而复得后,小张感慨说,找回东西的过程让自己一辈子都难忘,“世上还是好心人多!”
民警提示:
1、在电台、报社刊播寻物启事时不要把所丢物品描述的太详细。
2、“好心人”来电说拾到物品后,要与对方详细核实所丢东西的细节,判断真伪。
3、关于酬谢,失主应和拾到者事前约定,避免事后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