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职工职业道德规范

王明刚

  幼儿园教职工职业道德规范一

  一、热爱幼教事业,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制定的《规程》精神,实行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全面提高幼儿素质。

  二、尊重爱护幼儿,树立一切为幼儿服务的思想,面向全体幼儿,坚持正面教育,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使幼儿愉快、活波健康成长。

  三、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确保幼儿安全。

  四、仪表端庄,发型大方,上班不披长发,不留长指甲,不化浓妆,在园内不穿拖鞋。

  五、尊重家长,热情服务,一视同仁,不接受家长礼物,不利用幼儿与家长拉关系,要与家长密切配合,实现家园一致,共育幼儿。

  六、以身作则,为人师表,语言文明,有修养,不在家长和幼儿面前争论,净化育人环境。

  七、勤奋学习,钻研业务,加强修养,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保教工作质量。

  八、坚持说普通话,全园教职工在园内要做到三轻(说话轻、走路轻、取放物品轻)。

  九、发扬"主人翁"精神,以实际行动维护"人民教师"的光辉形象,维护幼儿园的整体利益。

  十、遵守幼儿园各项管理制度,廉洁奉工,爱护公务,敢于同一切邪恶作斗争。

  幼儿园教职工职业道德规范二

  一、热爱幼儿,循循善诱

  1.对幼儿要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2.全身心地关爱每一个幼儿,熟悉每位孩子的发展状况,了解、关心每位孩子的成长。

  3.面对有害于学习、健康、安全的各种情况,应为保护孩子而作出相应的努力。

  4.不论种族、民族、性别、家庭出身,要对班内孩子一视同仁,不偏爱,不歧视。

  5.要善于激发孩子参与各种活动的积极性。

  6.要对困难儿、问题儿、特殊儿采取针对性教育,求得每位孩子的`发展。

  二、尊重家长,互相配合

  1.加强与家长的联系,调动家长在培养孩子全面发展上的积极性。

  2.对家长要以诚相待,以礼相见,互敬互重。

  3.尊重家长,虚心倾听家长意见,不挫伤家长的感情,不训斥家长。

  4.帮助家长确立正确的教育观,正确教育孩子。

  5.不以任何理由向家长索要财物,以教谋私。

  三.严谨治学,勇于探索

  1.刻苦钻研业务,努力精通专业。

  2.认真施教,掌握教育规律。

  3.严谨求实,以知求善,掌握精深广博知识。

  4.积极从事科学研究,努力探索科学真理。

  5.不断研究教学艺术,反思教育实践。

  6.自觉投身学校教育改革,开展创造性的教学活动

  四、团结协作,服从领导

  1.与每一位同事都要热情招呼,在工作中互相支持和配合。

  2.尊重同事,虚心倾听同事的想法,不挫伤同事的感情、不训斥他人,善于宽容同事。

  3.遇到困难用协商的语气和人沟通,别人有难主动帮助,别人有误悄悄提醒。

  4.正确地对待和开展竞争,在各种竞赛中展现自我、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5.服从领导安排,支持领导工作,恪守岗位职责。

  6.关心学校发展,善于接受领导的建议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