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汽车运输价格管理细则》12月起实施

张东东

  近日,省物价局会同省交通厅重新修订《安徽省汽车运输价格管理细则》,共五章34条。

  50座的车最多只能带5名免票儿童

  据悉,成人及身高超过1.50米的儿童乘车购买全票,身高1.20米至1.50米的儿童乘车购买儿童票,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购买优待票,儿童票和优待票按具体执行票价的50%计算,身高1.20米以下、不单独占用座位的儿童乘车免票。

  “在客车满载的情况下,按旅客购票申报时间的先后顺序安排免票儿童乘车,免票儿童人数不得超过客车核定载客人数的10%。”相关负责人解释,对享受优待票、免票、儿童票的旅客,道路运输经营者无正当理由不得拒载。

  一名旅客可免费携带10千克行李

  根据规定,购全票及优待票的'旅客可免费携带行李10千克,购儿童票的旅客可免费携带行李5千克,残疾旅客可免费携带残疾专用车(非机动车)1辆,超过部分按行李计费。

  计费行李运费按0.003元/千克千米计算,每张行李运单费用起码计费单位为1元,尾数不足1元的四舍五入。

  票价一经确定1个月内不得变动

  记者了解到,对于县内(含县际)班车客运票价,由始发站所在地的县级价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定。票价一经确定,原则上1个月内不得变动,春运及重要节假日期间不得上调票价。

  四类客运价格放开

  在修订后的细则中,四类客运价格将被放开,即:非定线旅游客运、包车、卧铺客车,开通高铁、动车组列车的设区市城区间客运线路(不包括所属县市客运线路),跨省运营的客运线路(农村道路客运除外),从事除农村道路客运以外的9座以下(含9座)小型载客汽车等客运价格放开,将由经营者根据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情况或由承托双方根据里程、车型、车辆等级等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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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省物价局会同省交通厅重新修订《安徽省汽车运输价格管理细则》,新《细则》将于12月1日起执行。与原《细则》相比,定价形式发生了较为明显的变化,部分客运价格将实行市场调节价,不再完全由政府定价,我省客运价格放开的是非定线旅游客运、包车、卧铺客车等领域。

  包车等客运价格将由市场决定

  新《细则》定价形式发生了较为明显的变化,主要是将汽车旅客运价的定价形式由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改为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体现了市场化的要求。

  与原《细则》相比,这些地方变化比较大。对农村道路客运由政府定价改为政府指导价管理,具体执行票价由运输经营者根据市场供求,在不突破价格部门核定的票价内自行确定。

  我省彻底放开了四类客运价格,即:非定线旅游客运、包车、卧铺客车,开通高铁、动车组列车的设区市城区间客运线路(不包括所属县市客运线路),跨省运营的客运线路(农村道路客运除外),从事除农村道路客运以外的9座以下(含9座)小型载客汽车。

  这四类客运价格由经营者根据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情况或由承托双方根据里程、车型、车辆等级等协商确定,具体线路由设区市价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本着积极稳妥、先试行后逐步推开的原则确定。

  为了防止放开的部分线路出现操纵价格和价格垄断问题,在放开价格的同时,我省建立了汽车运价监测制度,当放开的汽车运价明显上涨的,将采取约谈、提醒告诫或开展成本调查等措施进行干预,督促和引导经营者合理定价。对串通定价和操纵市场价格的,将依法严厉查处。

  春运期间不得上调票价

  我省客运价格中成人及身高超过1.50米的儿童乘车需购买全票。身高1.20米-1.50米的儿童乘车购买儿童票,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分别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购买优待票,儿童票和优待票按具体执行票价的50%计算。

  不过,在客车满载的情况下,按旅客购票申报时间的先后顺序安排免票儿童乘车,免票儿童人数不得超过客车核定载客人数的10%。携带免票儿童乘车的旅客在购票时应当提前申报说明,按照购票申报时间的先后顺序安排免票儿童乘车。

  购全票及优待票的旅客可免费携带行包10千克,购儿童票的旅客可免费携带行包5千克,残疾旅客可免费携带残疾专用车(非机动车)1辆,超过部分按行包计费。

  为保持票价相对稳定,票价一经确定原则上1个月内不得变动。春运及重要节假日期间不得上调票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