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企业工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单位名称是;工会职工俱乐部。
第二条;本单位住所是;
第三条;本单位的经费来源类型是;自收自资。申请登记时的开办资金为1万元。
第四条;本单位的举办单位是;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五条;本单位的业务宗旨是;为丰富全区职工业余文化生活服务。
第六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包括;
(一) 组织职工群众文化活动,繁荣职工群众文化事业。
(二) 做好职工的宣传教育工作,办好职工小图书室、小阅览室,丰 富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
(三) 组织职工进行科技知识、劳动技能以及文艺创作等方面的培训,努力提高职工的素质。
(四) 组织职工文艺创作、文艺演出、文体比赛,提倡健康文明的`生 活方式。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本单位的决策机构是;行政办公会。
第八条;决策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 制定修改章程。
(二) 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
(三)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四) 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
(五) 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第九条;本单位的行政负责人的产生方式为行政任命。
第十条,拟定法定代表人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的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第十一条,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本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审查审核批准本单位上报有关单位的报告,材料,决定。
(三)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调整。
(四)审批本单位的财产,财务。
第四章 财产的管理和使用
第十二条,本单位的具体经费来源为;非财政拨款(自收自支)。
第十三条, 本单位的财产及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十四条, 本单位的经费使用应符合本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十五条, 本单位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你,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本单位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十六条, 本单位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十七条, 本单位的人事,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法定代表人离任前,应当进行财务审计。
第五章 终止和剩余财产处理
第十九条,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一)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
(二)原审批机关撤销。
(三)因合并,分列,解散。
第二十条,本单位终止,应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
第二十一条,举办单位同意本单位终止后,本单位在举办单位其它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开展清算工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二条,清算工作结束后,应形成清算报告,报举办单位审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第二十三条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举办单位和有关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章程进行处置。
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二十四条,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的事项与修改后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符的。
(二)章程规定的内容发生变化的。
(三)决策机构决定修改章程的。
第二十五条,章程的修改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经2xxx年4月15日决策机构表决通过。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决策机构。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拟定)法定代表人签字;
事业单位公章;
举办单位负责人签字;
举办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