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
近期我分局对本单位固定资产进行了清查、核实,其中车辆:浙xxxxx为xxxx年10月购入使用,使用年限已达11年整,在xxxx年度车辆尾气排放检测中鉴定为黄色标志,根据市政府黄色标志车辆使用相关规定,我分局经研究讨论,决定将浙xxxx予以报废,现将我分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审批表》上报,请审核。
特此请示,望批复。
附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审批表》
xxx年十月二十六日
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经技术检测,我厅部分资产因使用期限已到或损坏无法修复,依据《xx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苏财绩[xxxx]3号)规定,现拟对其进行处置,该部分资产总价值2024347元,其中调出:1357350元,报废:655857元,捐赠:11140元。
特此申请
县国资办:
近期我局对本单位固定资产进行了清查、核实,其中电脑2台,打印机3台,油印机1台,为xxx年和xxx年购入使用,使用年限已达10年以上。我局经研究讨论,决定将以上资产予以报废。
以上请示,当否,请批复。
附: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处置一览表
xxxx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处置一览表
名称 台数 购入时间 购入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