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孙小飞

  建设项目选址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基本情况

  主要是建设项目名称、性质,用地与建设规模,供水与能源的需求量,采取的运输方式与运输量,以及废水、废气、废渣的排放方式和排放量。

  选址主要依据

  1、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

  2、建设项目与城市规划布局协调;

  3、建设项目与城市交通、通讯、能源、市政、防灾规划的衔接与协调;

  4、建设项目配套的'生活设施与城市生活居住及公共设施规划的衔接与协调;

  5、建设项目对于城市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影响,以及与城市环境保护规划和风景名胜、文物古迹保护规划的协调。

  6、建设项目选址、用地范围和具体规划要求。

  注:1、复印件需出示原件。

  2、除特殊说明外,报审材料均为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