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复的格式写法
批复,是指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时使用的文种。以下给大家分享关于批复的格式写法,欢迎阅读参考!
(1)标题
标题的写法由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构成。在事由中一般将下级机关及请示的事由和问题写进去。
(2)主送机关
主送机关一般只有一个,是报送请示的下级机关。其位置同一般行政公文,写于标题之下,正文之前,左起顶格。 批复不能越级行文, 当所请示的.机关不能答复下级机关的问题而需要向更上一级机关转报"请示"时, 更上一级机关所作批复的主机关不应是原请示机关, 而是转报机关。
(3)正文
批复引语要点出批复对象,一般称收到某文,或某文收悉。
批复意见是针对请示中提出的问题所作的答复和指示,意思要明确,语气要适当,什么同意,什么不同意,为什么某些条款不同意,注意事项等都要写清楚。
批复要求(其实可以单独算做结尾),是从上级机关的角度提出的一些补充性意见,或是表明希望、提出号召。
(4)落款
这部分写在批复正文右下方, 署成文日期并加盖公章, 成文日期用阿拉伯数字(2012新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