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更改函一般由九个部分组成:
1.编号。为了方便整理、保存和查对,公函需要加上编号, 编号写在信封的左上角。如,京字第92号
2.写信人的地址。信纸的右上角必须写上写信人的地址。
3.收信人的姓名,职衔和地址。
4.称呼。
(a)正文的开头写收信人的称呼,后面必须加冒号“:”不空格。
(b)可以用普通的称呼:如”王先生”或在姓氏的后面加职衔“王经理”。也可用“经理先生”这样的称呼。
(c)自称:可用我、本人、我校、我会、我所、本部、本局。
称呼对方:您、贵公司、贵校、贵队。
5.标题。
(a)为了方便快捷处理和分类保存,公函应加上标题。
(b)标题写在称呼下面的中央位置,标题下面必须画上横线;
如:《关于***合同变更的函》
6.正文。正文可用下列任何一种格式。
(a)空格式,每段开头都空二格。
(b)齐头式,每段都顶格写。
正文是公函中的主体部分,要求把合同需要更改的原因、内容写清楚。有时为了方便阅读,视内容性质的不同,可加上序数号码。
7.署名。
(a)写在正文的右下方。
(b)写信人若有职衔,须写清楚。
(c)署名后,一般用“启”,为了表示慎重,可以用“谨启”, 或为了表示尊敬,可以用“敬启”。
8.日期。
写在编号下面,通常可用中文或阿拉伯文写出。 例如:
(a)26-4-2000
(b)2000年2月26日
(c)二零零零年四月二十六日
9.附件。
如果公函还附有其他文件,必须在左下角列明。 如,附表格等。
合同变更函范本
***********公司:
我 (旧)公司于 年 月 日与贵公司签订的周转材料租赁合同,合同编号为: 因我公司自身原
因,现将全部权利义务于 年 月 日转至 公司。原合同项下 (旧)公司的权利义务由******(新)公司承继,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原*****旧)公司与贵项目部签订的.周转材料租赁合同(合同编号: )继续有效,其权利义务,债权债务自 年 月 日由(新)公司承继,并继续履行至合同终止。
2、截止 年 月 日双方已确认累计产生租赁费 元,共支付租赁费 元,其余未付款项 元及后期产生的所有租赁费用由******(新)公司代为承继。并请贵公司将租赁费用直接付至******(新)公司账户内,开户名称: 账号: 开户银行:
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由****(旧)公司承担,与贵公司无关。
3、******(新)公司全部接受原合同内容中乙方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
附件: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并加盖各自公章、双方法人身份复合件加盖公章本人签字。(旧)公司名称(章)法人签字:日期:附件: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并加盖各自公章、双方法人身份复合件加盖公章本人签字。
(旧)公司名称(章)
法人签字:
日期:
相关知识
合同变更的要件合同变更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原已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合同变更是在原合同的基础上,通过当事人双方的协商或者法律的规定改变原合同关系的内容。因此,无原合同关系就无变更的对象,合同的变更离不开原已存在合同关系这一前提条件。同时,原合同关系若非合法有效,如合同无效、合同被撤销或者追认权人拒绝追认效力未定的合同,合同便自始失去法律约束力,即不存在合同关系,也就谈不上合同变更。
(二)合同变更须依当事人双方的约定或者依法律的规定并通过法院的判决或仲裁机构的裁决发生合同变更主要是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我国《合同法》第77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在协商变更合同的情况下,变更合同的协议必须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任何一方不得采取欺诈、胁迫的方式来欺骗或强制他方当事人变更合同。如果变更合同的协议不能成立或不能生效,则当事人仍然应按原合同的内容履行。①如果当事人对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应视为未变更。此外,合同变更还可以依据法律直接规定而发生。例如,根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以及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不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遵守规定
(三)合同变更必须遵守法定的方式我国《合同法》第77条第2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依此规定,如果当事人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情况下,未遵循这些法定方式的,即便达成了变更合同的协议,也是无效的。由于法律、行政法规对合同变更的形式未作强制性规定,因此我们可以认为,当事人变更合同的形式可以协商决定,一般要与原合同的形式相一致。如原合同为书面形式,变更合同也应采取书面形式;如原合同为口头形式,变更合同既可以采取口头形式,也可以采取书面形式。
(四)合同内容发生变化,须有合同内容的变化合同变更仅指合同的内容发生变化,不包括合同主体的变更,因而合同内容发生变化是合同变更不可或缺的条件。当然,合同变更必须是非实质性内容的变更,变更后的合同关系与原合同关系应当保持同一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