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3月15日上午,北旺庄街道办事处司法所、综治办等联合朔城区工商局开展了3·15消费维权活动。
首先,对辖区内的熟食店、便民连锁店、农贸市场、药品零售店以及个人诊所等重点部门的食品药品进行了抽样检查。对检查出的不合格产品责令下架,并依照情势的轻重给予销售者相应的'严惩。同时,还设置了咨询服务台,有针对性的为消费者提供咨询,特别是春耕备耕之际,指导农民朋友买种子时如何识别以假乱真,以次充好,假冒包装、标识等违法经营行为。
此次消费维权活动的开展,提高了居民消费的信心和能力,为切实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促进全街道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3月13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青岛市湛山市场监督管理所来到辖区仰口路社区开展维权讲座,针对居民日常投诉热点及老年人购买保健品时注意事项给居民“提个醒”,受到居民的普遍欢迎。
活动现场,市南区湛山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给居民发放了《新消法》的宣传材料。所长李进提醒老年人在购买保健品时要注意,不要轻信商家夸大虚假宣传。他举了消费者投诉的真实的例子进行说明:辖区有位70多岁的老人轻信“汗蒸房”能治疗糖尿病,花了7万元买了“汗蒸房”并停止用药,造成病情恶化。老人的儿子将商家投诉到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对企业进行了相应的处罚。
活动中,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还提醒居民,目前网购日渐兴起,居民在网络购物时要注意不要落入“网购陷阱”。
“听了工商所和司法所人员的介绍,以后买洗发膏知道如何辨别真假了,也知道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了”荷叶地街道绿怡居社区的王女士高兴的说。
3月13日上午,为认真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荷叶地街道司法所联合工商所主办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在辖区合家福购物广场举行。
此次活动主要采取三种宣传形式:一、设置宣传板,散发消费者维权的基本知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材料及法制宣传购物袋,向消费者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引导消费者健康、合理消费;二、工商所、司法所工作人员现场为广大消费者讲解和传授真假商品的识别知识,接受消费者的咨询;三、司法所、工商所人员到辖区的超市和菜场进行现场检查,同时还现场就真假产品鉴别常识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解。活动现场气氛热烈,前来咨询的人员络绎不绝,向居民散发宣传材料500余份。宣传购物袋300多个。
“315活动”的主旨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315只有一天,据悉,荷叶地街道四个社区相继以不同形式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居民的维权意识。使居民树立天天都是315的意识,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月15日,冠县工商局同质监、食药、卫生、烟草专卖等职能部门,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在冠县金鼎商厦展开。
活动现场悬挂会标、条幅、摆放宣传展板、设立咨询台、假冒商品展览台、真假商品鉴别台,以媒体报道、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隆重宣传3.15消费者权益日,目的是呼吁广大消费者学会使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消费、合法权益,呼吁全社会都来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宣传活动日,出动宣传人员50余人,散发宣传彩页和消费手册200余份,具体包括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提醒、农村消费者购买农资注意事项和商标小常识四项内容,活动现场设立了宣传展板区、假冒伪劣产品展示区、名优商品展示区、消费者咨询服务区、12315投诉受理区等区域,开展了法律法规宣传、真伪商品鉴别、名优商品和诚信服务展示等活动。消保委工作人员对消费者咨询、投诉情况进行了现场解答和受理。
今年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就是要动员全社会共同承担起消费维权的社会责任,进一步加强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提高工商部门和消费者协会组织的服务水平,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一个放心的消费环境,在今后工作中努力做到:一是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社会监督,完善商品服务评价体系,改善消费环境;二是引导消费者科学文明合理消费,创新消费指导模式,提升消费生活品质;三是积极解决消费争议,完善调解手段和求助体系,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