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高考考生应试守则
1、考前20分钟(第一科提前10分钟)考生持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2、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经获准方可离开考场。
3、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携带规定的考试用具,不准携带任何通讯工具,不准随身夹带文字材料及其它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考试用具指:钢笔、圆珠笔、铅笔(填涂信息卡须用2B铅笔)橡皮、直尺、圆规。高中起点数学考试时,可带没有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4、进入考场后按准考证号入座,将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右上角。
5、按要求在试卷及答题卡上的.指定位置填、涂准考证号(座位号)、姓名等有关内容。
6、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答题。
7、不得在试卷的密封线外或答题卡上规定的位置以外答题,不得使用红色笔或铅笔(除画图或填涂答题卡外)答题,不得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不得在试卷上做其它任何与答题无关的标记。
8、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9、考试中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准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偷看、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
10、考生提问须先举手,经监考员同意后轻声提问。对试卷有疑问只限于印刷字迹不清、缺页、漏页、卷面破损或污染。
11、考试结束前要离开考场的考生须先将答卷及答题卡反扣在桌面上,再举手提出、经监考员允许后才准离开考场,离开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
12、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须立即停笔,并将答卷和答题卡反扣在桌面上,静候收卷。待监考人员收齐答卷检查无误发出指令后才准离开考场。
13、考生不得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考场上所发的任何考试材料带出考场。
14、对违反应试守则的考生,按照《北京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