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领导督查河长制工作简报
4月10日,厦门市副市长、市副总河长张毅恭带队前往同安、翔安区检查推行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实地查看了同安芸溪、翔安浯溪黑臭水体治理,并对推行河长制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推行河长制工作,切实按照省、市工作方案要求抓紧落实机构、人员和各项工作制度。二要加快推进河长制工作进度,抓紧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河道集中清理拆除整治工作,关停一批小工厂小作坊,确保及时完成工作目标。三要切实提高各项工作标准,尤其是要提高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达标排放的标准,确保完成河长制工作目标任务。四要创新考核机制,建立与水质挂钩的差别化考核机制,奖励先进、制约后进,并纳入年终河长制考核内容,提高各区各部门推行河长制工作的积极性。
3月23日,副市长沈志平带领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到平和、云霄检查漳江流域河长制落实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要求立即逐一整改。
市领导一行详细检查了沿途村庄生活垃圾收集处置、河道清理整治及水质以及河道专管员设置落实情况,并听取相关工作汇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采取措施逐一整改到位。
市领导要求,要按照“控源、截污、纳管”的要求,摸底调查辖区干流、支流、小流域等范围内排水(涝)口和养殖业、工业企业及人口数量,建立“一河一档、一段一档”,切实掌握各河段底数。要突出问题导向,坚决打击沿江禁养区禽畜养殖业及牛蛙养殖,全面清理沿江垃圾,探索种植品种更新和农村污水处理办法,切实解决漳江禽畜养殖污染、生活面源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等突出问题。要按照属地原则,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负责制,确保河长制工作深入开展。要加强指导,全力服务,在资金、项目上给予倾斜支持,确保河长制工作科学有效推进。要不断完善督查机制,市、县、乡要深入开展督查,每半个月通报一次情况,层层落实传导压力,确保漳江水域水质得到改善。
4月6日,副市长李力深入月湖区、鹰潭高新区、贵溪市等白露河流经区域调研县乡各级“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
李力先后来到城西、鹰潭高新区双港口王家、贵溪市彭湾乡小岭村等地,现场查看白露河河道整治提升和保护管理工作,针对督查中发现的沿岸污水排放、乱搭乱建以及乱丢垃圾等问题,现场进行协商。
随后,在彭湾乡政府召开白露河“河长”第一次会议,各河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先后分别对白露河保护管理情况进行通报,研究部署整治工作,李力对下阶段河道保护管理和“河长制”落实工作提出要求。李力指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在思想认识上再提高,进一步完善“河长制”组织体系;要在责任上再落实,牢固树立“谁污染谁担责”的原则;要在问题上再查实,全面梳理河道保护管理存在的问题;要在措施上再强化,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全力抓好河道整治和深化提升工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