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简报

李盛

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简报

  

简报一: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传染病防治工作,督促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自觉遵守传染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要求,按照国家和省卫计委制定的《国家卫生监督重点抽检计划》,我市制定了《合肥市2016年度传染病防治重点抽检计划》,并于2016年5月至10月开展了为期半年的传染病防治专项监督抽检工作。全市共出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1000多人次,对全市636家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检,重点检查医疗机构内镜治疗室、消毒供应室、基层医疗机构注射室、实验室生物安全等重点科室和重点部门。

  检查发现通过多年重点监管和培训,我市传染病防治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自觉守法意识进一步增强,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抽检工作达到了预期效果。

  简报二:

  日前,在自治区卫生监督所举办的2016年全区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骨干培训班上,市卫生监督所作了典型发言,自治区卫生监督所对我市的经验和做法给予充分的肯定。

  近年来,我市市、县两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结合百色实际,采取“主动作为与专项整治、现场指导与联合查处”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切实抓好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执法,全市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从被动走向主动,工作取得新成效。据统计,2014年以来,全市在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执法中共立案13件,其中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违法行为1起、医院感染控制违法行为2起、疫苗管理违法行为2起、医疗废物管理违法行为8起,给予警告5起、罚款8起,罚款5.3万元,有效预防和控制了传染病的传播流行,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简报三:

  上海市不断深化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落实《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规范》,推动创新传染病防治监督新模式,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建立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自查制度。市卫生计生委组织制定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自查表,涵盖传染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各项要求,成为医疗卫生机构日常开展内部自查、加强自身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操作指南”。

  二是建立日常工作常抓不懈、重点工作专项推进的工作模式。加强对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和夏秋季肠道传染病防控日常监督工作。同时,以H7N9禽流感、埃博拉出血热、中东呼吸综合征、寨卡病毒和黄热病疫情防控、医疗污水规范处置、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基层医疗机构消毒卫生管理等为重点,组织开展一系列专项执法,效果明显。

  三是探索科学合理的监督评价体系。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部署,自2014年起,在部分区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试点工作,使监督工作针对性更强,进一步提高监督执法效率和医疗卫生机构自身管理水平。

  四是促进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与“互联网+”不断融合。在医疗废物、消毒供应室、负压病房重点病人管理、紫外线和压力蒸汽灭菌效果检测、生物样本运输以及综合评价技术等方面探索建立“互联网+”技术,使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部分关键环节实现全生命周期的无缝链接,提升医疗机构监管效能,逐步改变传统监管模式。

  五是传染病防治监督队伍建设和法律法规宣传工作不断深入。开展对监督人员、医疗机构相关管理人员和医护人员的传染病防治培训,举办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组建传染病防治监督应急处置队伍,加强培训和演练,提高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和突发传染病疫情处置中的监督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