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
本律师接受************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您拖欠委托人借款一事,特致函如下:
根据委托人提供的资料证实:您于******年****月****日入职委托人公司,在销售部担任**********经理职务,负责该区域的销售业务。为了更好地开发市场,******年****月****日,您与委托人达成了《借款合同》及《借款购车及抵押合同》,您向委托人借款人民币******元(大写:*****万元)用于购买汽车,并约定了借款本息的归还方式及违约责任(具体见合同及还款明细表)。自******年****月份之后,您就擅自停止了还款行为,******年*****月*****日为最后还款日期,但截至目前您尚未全部偿还借款本金、利息、滞纳金及违约金,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及《借款合同》的约定,您的拖欠还款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严重危害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据此,委托人授权本律师郑重函告您:限您自收到本律师函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尚欠的.借款本金******元,利息*****元,滞纳金*****元,违约金*****元,共计人民币******元整。否则,本律师将依授权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届时,阁下将要承担因此而付出的严重法律后果及个人信誉损失。
望慎重考虑,尽快履行还款义务,以免诉累。
特此函告
致:**公司
地址:**省**市**区**
邮编: **
联系人:总经理
敬启者:
**律师事务所接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委托人”)的委托,就贵司欠付委托人租金一事,特出具此律师函:
根据委托人的说明:
1) 贵司与委托人签订了编号为[******]《融资租赁合同》(以下简称“融资租赁合同”),委托人将贵司在以上租赁合同中指定的租赁标的物以融资租赁的方式提供给贵司使用,贵司应向委托人按期支付租金;
2) 融资租赁合同签订后,委托人按照约定履行了其作为出租人在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义务,贵司亦应当按照融资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租金支付义务;
3) 但截至****年**月**日,贵司尚未支付上述租赁合同项下已到期租金人民币**元、延迟利息人民币**元,上述金额共计人民币**元;
4) 虽然委托人多次就欠租事宜与贵司进行沟通,催促贵司进行支付,但贵司至今尚未支付。
贵司拖欠上述租金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也违反了有关法律的规定,给委托人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现,本律师作为委托人的委托律师向贵司郑重致意如下:
1)请贵司对上述违约行为给予充分重视,并在****年**月1日前付清上述所有拖欠租金及迟延利息;
2)若贵司未在上述期限内付清上述到期租金及迟延利息,委托人有权不经任何进一步通知立即采取任何租赁合同约定和法律赋予的救济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法律程序追索贵司支付全部到期和未到期租金、取回并处置租赁标的物,并要求贵司承担由此产生一切法律后果以及费用。
对于本律师函所述事项,贵司可于收悉本函后与本所经办律师或委托人联系。
特此函告!
律师:**
***律师事务所
电话:***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