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公开信(1)
全市广大城乡居民朋友们:
在全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大好形势下,我们迎来了一年一度的“119”消防宣传日,这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修订后实施的第一个消防宣传日。在此,全市消防官兵向多年来关心、支持消防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群众表示衷心的感谢!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因此,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是每一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当前,随着冬季的来临,气候干燥,气温降低,生产、生活用火、用电、用气大量增加,火灾隐患明显增多,历来是火灾的高发季节。为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消防部门提醒您:
一、不要在公共通道、楼梯、安全出口等处堆物、堆料或者搭设棚屋,保持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停放车辆时,不要占用、堵塞消防通道,以免发生火灾时影响消防车辆通行和人员逃生自救。
二、不要在家中或居民区内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不要卧床吸烟,不要将未熄灭的烟头等带有火种的物品扔到垃圾道内;不要在使用、存放、销售易燃易爆物品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场所吸烟和使用明火。
三、不要在旅游风景区、山林及大风天祭祀烧纸和燃放烟花爆竹。
四、安装使用电气设备,应按照安装、使用说明,采取必要的防火安全措施。要定时检查家中的电线、电器设备有无老化现象。不要违章使用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
五、使用火炉取暖时,炉具及烟筒应远离可燃物,同时注意通风防止煤气中毒。当发现液化石油气、天然气泄露时,应首先开窗通风对流,不要开启或关闭电源,防止引起爆炸和燃烧。
六、离家出门前,要仔细察看电源是否切断、火源是否熄灭、气源是否关闭。建议每个家庭要配备简易灭火器具,以备不时之需。
七、教育孩子不要玩火,以防引发火灾。火柴、打火机等物品要放在儿童不易取到的地方。
八、自觉学习、掌握火场自救逃生基本常识,遇到火灾时要沉着、冷静,不要慌乱,使用正确的逃生方法,尽快避险逃生或等待救援。
九、发现火情要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成年人要积极参加有组织的`灭火救援工作。
十、爱护住宅区、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内的消防设施,发现埋压、圈占消火栓,擅自挪用、拆除消防器材,堵塞、锁闭安全出口,占用消防车通道,违章用火用电等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要及时劝阻、制止并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
人人关注消防安全,共筑平安和谐青岛。希望全省广大居民朋友们积极行动起来,自觉学习消防安全知识,自觉掌握火场逃生技能,自觉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共同维护消防安全,为建设平安青岛、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关于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公开信(2)
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广大市民朋友:
在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大力实施“两大战略”,培育壮大“五大产业”,全力推进金武一体化的大好形势下,我们迎来了一年一度的“11·9”消防宣传日。过去的一年里,全市上下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全面推进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市消防官兵、公安干警、企业和专兼职消防队员以及全体市民共同参与支持的结果,对此市政府表示衷心的感谢!
从总体上看,全市消防安全形势依然严峻。高层、地下建筑和各类公众聚集场所不断增加,管理难度不断加大;部分单位消防安全责任未落实,火灾防范措施不到位;一些市民消防法制观念和消防安全意识不高,缺乏消防安全基本常识,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随着冬季的来临,风干物燥,居民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大量增加,致灾因素急剧增多,火灾形势日益严峻。
安全发展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也是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重要条件。做好消防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不仅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全体市民应尽的义务和共同的责任。当前,我市正处于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各级各部门、社会各单位要切实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实施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为抓手,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值班巡查、用火用电管理制度,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新格局。消防部门要认真履行执法监督责任,深入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对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火灾隐患,要采取断然措施,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和停止使用,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场所,要发现一起,督促整改一起,依法处理一起,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广大市民要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学习掌握消防安全和逃生自救知识,注意各类防火事项。烧菜做饭时人不离开厨房,使用燃气后立即关闭燃气总阀门;不乱拉乱接电线,不超负荷用电;到公共场所购物、娱乐,要留意疏散通道和标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节日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时,一定要注意防火安全;遇到火灾,一定不要惊慌,要迅速拨打火警电话119;初起火灾,可用灭火器和其它灭火便利器具及时扑救。
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构筑消防安全防线,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需要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齐心协力,真抓实干,为保障全市人民安居乐业和构建和谐武威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关于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公开信(3)
各位市民:
消防安全工作事关经济发展,事关社会稳定,事关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赋予公民的义务。2005年,亚太城市市长峰会将在重庆召开,为了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为会议的顺利
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有力提升重庆在国际国内的良好形象,市政府号召全体市民认真学习消防安全知识,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掌握逃生自救基本常识,提高自防自救的能力。同时,提醒全体市民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务必严格按照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的要求,注意以下消防安全事项:
一、不要在住宅阳台上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不要在公共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处堆放物品或搭设临时设施;邻里之间相互提醒、及时清理杂物,保持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
二、不要卧床吸烟,不要将未熄灭的烟头等带有火种的物品扔到垃圾道内;认真教育孩子防火,制止孩子玩火,防止引发火灾。
三、不要私接临时电线,不要违章使用电炉、“热得快”等电器;安装使用电气设备,应符合安全要求,采取必要的防火安全措施;离家出门前,仔细察看电源是否切断、火源是否熄灭,确保家庭消防安全。
四、严禁在使用、存放、销售易燃易爆物品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场所吸烟和使用明火,并经常提醒家人和亲友自觉遵守。
五、液化气罐要远离火源,不能私自倾倒液化气残液。发现燃气泄漏时,要立即关紧阀门和开关,打开门窗,迅速离开现场,千万不能使用明火、触动电器开关和拨打电话。
六、使用电灯、电炉、取暖器时不能覆盖易燃物品,也不能靠近窗帘、床单、衣被、蚊帐等可燃物。
七、油锅着火不能用水灭火,应用锅盖盖住,或向锅内倒入切好的蔬菜冷却灭火,也可以向锅内放沙子、米等将火扑灭。
八、爱护住宅区、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的消防设施,发现擅自挪用、拆除消防器材,以及埋压、圈占消火栓,占用消防车通道等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和其它火灾隐患,要及时劝阻、制止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九、注意学习掌握火险自救的基本常识,遇到火灾时要沉着、冷静,不要慌乱,按照逃生方法尽快避险逃生或等待救援。
十、发现火情要立即报警,成年市民应积极配合消防人员开展灭火救援工作。
希望全体市民自觉遵守,努力维护我市的消防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