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你们好!
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成长是学校、家庭、社会共同的期望,也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学校已采用多种途径、多种方式加强了对学生校内的安全教育管理,但仍有个别学生将人身安全置之脑后。特别是私自下河洗澡、不遵守交通规则等不安全行为时有发生,且都在校外。家长是学生的监护人,学生在校外的安全监管与教育是家长应尽之责。为了遏制伤害事故,教育部门温馨提醒并真诚希望家长加强对子女节假日、上放学时段的安全教育管理:
1.请多与你的子女沟通,关注他们的身心健康。
2.请切实履行并尽到监护人的责任,尤其是上放学路上和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监管,切忌留下终身遗憾。
3.请教育子女珍爱生命,远离危险,与人和谐相处,因为生命对每一个人仅有一次。
4.请教育子女远离毒品,增强防毒、拒毒的意识和能力。
5.请教育子女慎重交友,不与社会闲散人员交往,不接受陌生人吃请。
6.防溺水事故,教育子女做到四不游泳,即:不私自下江、河、湖、堰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救生人员、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7.防交通事故,假期不让孩子单独出行,不乘坐无载客资质及超载超速等车辆。
8.防食物中毒,不让孩子吃饮质量不可靠食品。
9.防治安伤害,不让孩子参与危险性高的娱乐项目,努力做到“三不”,即:不伤害别人,不伤害自己,不被别人伤害。
在此,我们也倡议全社会共同关注学生安全,特别是假期留守儿童的安全,让孩子们健康、快乐的成长。
XX市教育局
二〇一X年六月
全市中小学生及家长朋友们:
为维护广大学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市教育局郑重提醒广大家长:不加选择让孩子课外时间参加培训班,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请把课外时间还给孩子,让孩子度过一个愉快的暑期。如果您坚持让孩子参加培训班,请从以下几个方面慎重选择,
● 选择正规合法的教育培训学校
合法的培训学校,应有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正、副本),在副本上加盖有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年检印章。《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收费许可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证》等六证齐全,应悬挂在学校醒目位置。学校名称、地址、办学内容等事项应与《办学许可证》上标注的内容相符。
● 认真阅读学校的招生简章、广告
培训学校发布的招生简章、广告应当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备案原件在简章或广告扉页上加盖有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印章,家长可以查看备案的招生简章。同时,要查看学校开设的课程是否与其招生简章发布的内容相符、授课教师是否具有教师资格证及相应的职称证明。
● 坚持自愿入学,慎重办理入学手续
学校应引导学生和家长查看《办学许可证》、《收费许可证》等相关办学证件,告知学生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教师情况、学习时间、考核办法等相关内容,安排学生现场考察。学生满意后自愿办理入学手续,学校不得以误导、隐瞒、欺骗、强制等不正当手段抢拉生源。
● 合法缴费、合理退费
学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应在学校招生咨询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费应开具正规发票,未经公示的收费项目不得收费。学校不得以“建校基金”、“教育储备金”等名义向学生和学生家长集资或变相集资。
对非学历教育培训,学生因自身原因退学,学校应在扣除学生已购物品费用后,按实际学习时间折算核退剩余费用;由于学校违规刊登广告、发布虚假招生信息等违规行为造成学生退学的,学校应退还学生缴纳的全部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拖延、少退或拒绝退费。
● 重视安全防护
选择就读学校时,应当查看学校的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齐全;是否设立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保卫人员;是否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登记或者验证制度;教学场所是否设置消防安全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等。
欢迎广大学生和家长对培训学校的违规办学行为进行举报,教育行政部门将联合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严肃查处。
家长朋友们,一个欢乐融融的节假日是孩子们殷切的盼望,给孩子一个健康快乐的童年是您的希望也是教育工作者的心声。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自觉抵制违规违法培训,自觉维护好自身权益,让孩子们真正拥有一个健康、有益、快乐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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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