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示写作的注意事项

秦风学

  请示写作的注意事项:

  1

  请示应做到一文一事。

  一个请示只能有一个请求事项,而不能有多个请求事项。这是因为,多个请求事项会给上级机关的批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缺乏针对性和单一性,导致请求的事项不突出、不明确,不利于所请求事项的及时解决。另外,若请示多个跨部门、跨领域问题,也给上级机关指示和批准带来了公文处理上的难度,影响办事效率。

  2

  请示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

  请示若有多个主送机关叫多头请示,多头请示会使受文的多个上级机关不便于批复,或者说无法批复。尤其会造成批复的结果不尽一致,容易把问题做成“夹生饭”,从而延误了问题的解决。一般情况下,请示不宜向上级机关的领导者个人行文。

  3

  请示的事项应当力求明确、简洁。

  请求上级对什么问题作出指示、要求批准什么事项,必须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不能模棱两可、含混不清、拖泥带水,不知所云。否则,上级机关很难做出指示或批准。

  4

  不能越级请示。

  不允许越级请示。这是由各级机关的职责路线和职能所决定的。

  5

  请示不能同时抄报下级机关。

  请示虽然是正式公文,但不能抄报下属机关。这是由请示的性质所决定的。请示属于上行文,在尚未得到上级机关指示或批准前,不宜将尚无定论的事项告知下级机关。假设已经告知了下级机关,而又没有得到上级机关的指示或批准,就会在下级机关造成思想上或政策上的混乱,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和动荡。

  相关知识

  一、格式

  1、标题字体格式: 华文中宋、二号、加粗、居中

  2、正文字体格式: 首行缩进2个字符、字体:仿宋四号字体

  3、页面设置: 上左右均2.5cm、下2cm

  4、段落: 固定值27磅,特殊情况可以自行根据页面设置,调整。

  二、写作要点

  请示的写作分为三部分:首部、正文、尾部。

  1、首部

  主要包括标题和主送机关两个项目内容。

  (1)标题。请示的标题一般有两种构成形式:一种是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构成,如《XXX市人民政府关于XXX的请示》;另一种是由事由和文种构成,如《关于开展春节慰问工作的请示》。

  (2)主送机关。请示的主送机关是指负责受理和答复该文件的机关。每件请示只能写一个主送机关,不能多头请示。

  2、正文

  其结构一般由开头、主体、结语组成。

  (1)开头。主要交代请示的缘由。它是请示事项能否成立的.前提条件,也是上级机关批复的根据。原因讲的客观、具体,理由讲的合理、充分、上级机关才好及时决断,予以有针对性的批复。

  (2)主体。主要说明请求事项。它是向上级机关提出的具体请求,也是陈述缘由的目的所在。这部分内容要单一,只宜请求一件事。另外,请示事项要写的具体、明确、条项清楚,以便上级机关给予明确批复。

  (3)结语。另起一段,习惯用语一般有“当否,请批示”,“妥否,请批复”,“以上请示,请予审批”或“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区、各部门研究执行”等。

  3、尾部

  一般包括署名和成文时间两个项目内容。标题写明发文机关的,这里可不再署名,但须加盖单位公章,成文时间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