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申诉程序

阿林

  申诉程序

  立案

  有抗诉权或者有提请抗诉权的人民检察院,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立案:1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可能不足的;2 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可能错误的;3 原审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4 有证据证明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或者枉法裁判行为的。人民检察院决定立案的行政申诉案件,应当通知申诉人和其他当事人。其他当事人可以在收到《立案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提出书面意见。人民检察院决定不立案的案件,应当通知申诉人。

  审查

  人民检察院立案以后,应当及时指定检察人员对人民法院的行政诉讼审判活动调卷审查,并在立案以后三个月内审查终结。对于审查终结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分别情况作出是否提出抗诉的决定。

  提请抗诉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裁定,经审查认为符合抗诉条件的,应当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抗诉。

  出庭

  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抗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再审法庭。受理抗诉的人民法院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指令再审人民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再审法庭。

  提出建议

  对于符合提出检察建议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其他单位提出检察建议。

  申诉费用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国家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照我国现行有关行政法律规定,可以要求听证、申请复议,亦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诉所发生的费用由谁承担

  听证费用

  行政机关对公民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之前,应当给当事人一个陈述申辩的机会,其最高形式为听证会。听证由行政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部门负责人主持,当事人可与案件调查人面对面地进行辩论和质证。如果当事人申辩的事实成立,行政机关对其处罚应当相应变更。对举办听证会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应当由组织听证的行政机关承担。

  复议费用

  公民认为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同级县人民政府提出复议申请,要求对原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和适当重新审查并作出裁决。复议机关在对原具体行政行为审查及作必要的调查取证等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应当由行政复议机关承担。

  诉讼费用

  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公民对国家行政机关的处罚行为、没收违法财产及所得、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复议决定等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所发生的诉讼费用的负担:

  1、公民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要求赔偿而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按照《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不得收取任何诉讼费用。

  2、其他行政诉讼费用,《行政诉讼法》和《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的规定是:

  (1)败诉一方当事人应当负担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2)原、被告各有胜诉、各有过错的,按责任大小和败诉部分的比例,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双方的分担比例。

  (3)原告或起诉人起诉后,主动提出要求撤诉的,诉讼费用由原告负担,其中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

  可见,公民对听证、复议和要求赔偿而诉至法院是不花一分钱的。在打其它行政官司时才按过错责任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