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安全守则

张东东

驾驶员安全守则

  驾 驶 员 守 则

  (1)驾驶车辆时,须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行;

  (2)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驾驶证;

  (3)不准将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

  (4)不准驾驶与驾驶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

  (5)未按规定审验或审验不合格的,不准继续驾驶车辆;

  (6)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

  (7)不准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或机件不灵的车辆;

  (8)不准驾驶不符合装载规定的车辆;

  (9)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

  (10)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不准行车;

  (11)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

  (12)不准在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或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行为。

  安全驾驶技巧:

  1.不交叉就不会有事故!

  2.超车前给前车一个信号,为了他人也为了你自己的安全!

  3.安全并不意味着在所有的情况下都要谦让,但在大部分场合主动谦让会让你更安全。

  3.为了安全我们不违章超速,但为了不被无辜受罚警惕性还是要高点儿。

  4.酒是安全驾车之大敌,驾车分神最可怕,安全带是你生命的.保护神。

  5.当人家看不清你的时候也就等于你也看不清人家!也就埋下了对方因看不清你而撞向你的祸根。害人的结果往往是以害人开始,以害己而告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