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范本

李盛

  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 篇1

  申诉人:xx,男,汉族,19xx出生,住所地xx市渝中区xx;联系电话: 。

  被申诉人:xxxx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江北区xx;法定代表人:xx;联系电话: 。

  请求事项:

  1、裁决解除申诉人与被申诉人之间的劳动关系;

  2、裁决被申诉人为申诉人补办从20xx年1月至20xx年10月的养老保险手续、补缴养老保险费用、补发养老保险凭证并办理养老保险关系交接手续,或者一次性支付申诉人养老保险金;

  3、裁决被申诉人双倍支付申诉人自20xx年2月起至同年10月20日的工资,即另支付工资13860元;

  4、裁决被申诉人支付申诉人经济补偿金6400元;

  5、裁决被申诉人承担本案全部仲裁费用。

  事实和理由:

  被申诉人xx某某有限公司系xxxx保健酒业有限公司xx销售代理商。20xx年12月底,申诉人杜xx就进入被申诉人单位,从事"劲酒"等产品的销售工作。双方自此建立劳动关系,但未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

  直至20xx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被申诉人不但不与申诉人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而且未给申诉人办理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险的参保手续。

  申诉人对此多次提出要求,被申诉人均不予理睬。申诉人迫与无奈于20xx年9月底向江北区劳动监察部门如实作了反映。但被申诉人知悉后,不但不予改正,还于10月20日对申诉人报复性地安排工作调动。将申诉人从销售部主管下放到郊县搞销售。

  申诉人是通过不断学习,努力工作,才从被申诉人的普通销售人员一直做到销售部主管,工资待遇也从最初几百元到现在的1600多元,为被申诉人贡献了自己的全部精力与才智。鉴于被申诉人的.行为不仅严重侵害了申诉人的合法权益,也深深伤害了申诉人的感情,故申诉人于接到公司《岗位调动通知》之日即10月20日向被申诉人递交了书面《辞职报告》。

  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及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的规定,申诉人有权解除双方劳动关系,且被申诉人应为申诉人补办社会保险。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及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的规定,应支付被申诉人工作4年的经济补偿金以平均工资每月1600元计为6400元。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的规定,被申诉人应双倍支付从20xx年2月至10月20日的工资,扣除已支付部分,另应支付工资13860元。

  申诉人为维护自己合法劳动权益,特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向贵委申请仲裁,恳请贵委予以公正裁决。

  此致

  xx市某某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xxx

  20xx年11月11日

  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 篇2

  申诉人:xx,男,20xx年xx月xx日出生

  身份证号:xxxxxxxxxxxx;

  电话:xxxxxxx

  被诉人:深圳市xx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xxxx;

  电话:xxxxxxx

  仲裁请求:

  一、裁决被诉人向申诉人支付20xx年1月7日至20xx年9月7日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22,400元;

  二、裁决被诉人向申诉人支付20xx年1月至20xx年8月期间申诉人垫付的社保费2,052.84元;

  三、裁决被诉人向申诉人支付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5,600元;

  四、裁决被诉人向申诉人支付20xx年7月至9月7日克扣及拖欠的工资4,883.68元,并支付25%的经济补偿金1,220.92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诉人于20xx年12月7日入职被诉人,担任商场部销售员,月工资2,800元(基本工资2500+300元车补)。20xx年7月,被诉人将申诉人调入团购部。20xx年9月7日,被诉人将申诉人辞退。申诉人认为,被诉人存在以下违法情形:

  一、申诉人入职后,被诉人一直未与申诉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被诉人曾于20xx年8月拟与申诉人补签劳动合同,但申诉人签名后,被诉人并未向申诉人提供其签章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被诉人应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22,400元(2800元×8个月)。

  二、申诉人在职期间,被诉人一直未为申诉人缴纳社保,申诉人被迫通过另一家公司自费缴纳社保,其中由单位承担的社保费共计2,052.84元,该社保费应由被诉人向申诉人返还。

  三、20xx年9月7日,被诉人在没有任何事实依据的情况下,以申诉人违反公司制度为由非法辞退申诉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被诉人应向申诉人支付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5,600元(2800元×2)。

  四、申诉人20xx年7月的工资,被诉人仅支付1360元。被诉人辞退申诉人时,也未结清申诉人20xx年8月至9月7日的工资,以上克扣及拖欠的工资共计4,883.68元(7月份拖欠工资为2800—1360=1440,8月份拖欠工资2800元,9月份拖欠工资为2800×5/21.75=643.68),同时,被诉人应依法支付拖欠工资25%的经济补偿金1,220.92元。

  因此,申诉人特向贵委提起仲裁,恳请贵委依法维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深圳市xx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