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进度催促函

马振华

  施工进度催促函1

xxxx河源分公司:

  我司与贵公司于xxx年 月 日签订的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下称“施工合同”),依据《合同法》、《民法通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就贵公司拖延工期、未按时完成工程的事实,特向贵公司发出如下函:

  就原签订的施工合同,我司与贵公司多次达成补充协议,贵公司亦承诺按最后一次补充协议约定时间xxx年 月 日完成工程,然贵公司多次消极施工,以目前的进度,难以按约定工期完成工程,虽然我司多次与贵公司接洽,但显有成效。现我司正式发出法律催告函,请贵公司务必按照施工合同约定按时按质完成工程。

  如贵公司未能按时按质完成工程,我司将采取进一步法律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

  (1) 追究贵公司违反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要求支付相应违约金及经济赔偿金。

  (2) 解除与贵公司签订的施工合同。

  考虑到进一步的合作关系以及贵公司企业形象,请务必按时按质履行施工合同。

  xxxxxxx有限公司

  xx年8月 日

  施工进度催促函2

******有限公司:

  你司承建的我司**********工程,在****年**月**日发给你司的施工进度催告函至目前施工情况,你公司的'施工进度跟以前一样缓慢,施工人员太少,没能积极的安排及抓紧落实施工进度,为了按时按期完成工程,再次发文提醒,希望你司能够重视对待。否则,我司将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及建设工程有关文件规定,追究你方的违约责任。

  特发此函

  ***********

  ****年**月**日

  施工进度催促函3

XXXX集团:

  我公司于xxx年X月X日与你单位签订合同,确定你单位为码头吊机的修复施工单位。按合同约定,合同签订后60天内必须完成制造、安装、调试、取证工作并交付我方使用。目前约定工期已经过去40天,设备制造工作却还未完成。码头吊机的损坏停工已经对我公司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目前迫切需要该吊机恢复正常工作,以期减小因停工造成的损失。故此,我公司严重关切工程进度,请加快工期,务必如期交付使用!本着双方长期友好合作的原则,请你单位本项目负责人在收到本函后3个工作日内联系我公司,并出具修复工程的计划及完成进度说明,以期双方顺利履约,在约定工期内完成合同内容。

  顺颂商祺!

  XXXXXXXX公司

 xx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