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先生/女士/小姐(身份证号为)自20xx年01月01日入职我公司担任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助理职务,至20xx年07月31日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在职期间无不良表现,经协商一致,已办理离职手续。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20xx年07月31日
单位名称
乙方: *********号:
乙方原为甲方________部门的_______职务,于20xx年07月31日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甲乙双方确认终止劳动关系。
双方现已就经济补偿金及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所有问题达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结清。同时,甲方已为乙方办妥离职手续。
特此证明。
甲方签章:xx 乙方签字:xx
甲方代表签字:xx
XXX(姓名),X(性别),身份证号:XXXXXX,自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在我公司担任XXX(部门)的XX职务,由于XXXXXXXXXX原因提出辞职。经公司研究决定,同意其离职,已办理离职手续。
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XXXX年X月X日
甲方:XXX(单位名称)
乙方:XXX
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
乙方原为甲方XX(部门)的XX(职务),于20xx年07月31日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甲乙双方确认终止劳动关系。
双方现已就经济补偿金及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所有问题达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结清。同时,甲方已为乙方办妥离职手续。
特此证明。
甲方(签章):xx 乙方签字:xx
甲方代表签字: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