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中医院:
你院《关于给罗xx辞职的请示》(路中医发[xxxx]10号)收悉。
罗xx,男,xxxxx年2月出生,籍贯江西新建,xxxx年9月参加工作,本科学历,主治医师,系区中医院职工。
该同志由于家庭、籍贯等原因,从xxxx年1月至今未到单位上班,期间院方曾多次与其联系,均被拒绝回院。xxxx年3月1日该同志向医院递交辞职报告,鉴于本人实际情况,根据《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办法》(浙人才[xxxxx]7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罗xx辞职。
xxxx年六月十日
盐城工商行政管理局亭湖分局:
你局《关于周xx辞职的申请》(亭工商 〔xxxx〕42号)收悉。根据《公务员法》第八十条第一款规定,经研究,同意周xx辞职,终止其与国家行政机关的任用关系。
江苏省盐城工商行政管理局
xxxx年10月31日
桦树村党总支:
关于你村党总支提交的孙xx本人主动提出辞去中共杭州市余杭区闲林街道桦树村总支部委员会委员职务的申请,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同意孙xx辞去中共杭州市余杭区闲林街道桦树村总支部委员会委员职务。
特此批复。
中共杭州市余杭区闲林街道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