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执法大检查工作简报
为提高莱阳市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全面提升辖区内社区矫正执法工作水平,莱阳市司法局由分管副局长王丽萍同志带队,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项检查工作组,自12月26日起,赴全市18个镇街司法所开展年终社区矫正执法大检查活动。
检查组首先听取了各司法所负责人关于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的汇报,随后查阅了社区服刑人员花名册和刑满释放人员花名册,详细检查了社区矫正人员报到学习、公益劳动、个别谈话教育、季度考核、分类管理和请销假等日常监管工作的落实情况;通过现场对部分社区矫正人员点验、训诫、提问,核实工作台帐和档案资料,查看司法行政业务网上记录等方式对各司法所一年来社区矫正工作进行认真梳理核对,对发现的业务问题,及时反馈并加以指导完善,对发现的执法问题要求立即整改。
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规范了辖区内社区矫正工作,提高了社区矫正执行效果,强化了社区矫正日常管理,极大提升了该市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为落实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推动会精神,确保全区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开展。日前,河西区司法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社区矫正执法检查活动。
此次专项活动为期二周,区司法局矫正科干警分为四组,对全区13个司法所社区矫正执法工作开展了专项检查。区司法局依据《司法所社区矫正日常监管教育工作规范》要求,细化执法检查标准,结合我区实际工作制定《河西区社区矫正工作检查标准》,将检查工作细化为14大项42小项,对司法所社区矫正制度建设、社区矫正小组工作情况、首次谈话教育情况、入矫解矫程序、社区服刑人员日常监管及信息化工作等情况,以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司法所社区矫正日常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将检查中排查出来的问题,现场予以纠正,要求各司法所严格依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天津市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和《司法所社区矫正日常监管教育工作规范》落实各项监管措施,做到档案资料规范,入矫、解矫手续齐全,“面部+指纹”考勤系统使用规范,《手机定位日常检查记录》填写规范,将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区司法局专门针对检查活动开展了评议工作,对各司法所在日常工作中检查出的问题进行了通报交流。下一步,区司法局将有针对性的开展培训工作,责令各司法所限期整改,并联合区检察院,将此项工作形成长效机制,定期对司法所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联合督导检查,保障和促进全区社区矫正工作规范运行。
为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执法工作,确保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到位,防止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有效预防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近日,长治市司法局组成社区矫正执法检查组,对全市13个县(市、区)司法局及24个乡镇司法所进行了为期10天的执法大检查。
此次执法检查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一是“核名单”,对各司法所在册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集中点名训诫,除未成年的社区服刑人员、重病人员和已请假人员外,其他社区服刑人员均携带身份证按时到司法所集中接受点名训诫,确保了此次集中点名训诫活动的客观、真实,有效;二是“查台账”,抽查社区矫正执行档案、工作档案、台账资料,检查是否存在档案缺失情况;三是“听汇报”,召开座谈会听取各县区司法局及乡镇各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的汇报;四是“评执法”,检查组重点检查了各县区是否按照部、省、市司法行政机关法规文件规范管理社区服刑人员,有无脱管、漏管及执法过程中不作为、不规范等情况。
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检查组向各司法所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能当场改正的立即纠正,不能及时改正的要求7天内整改完毕,并要求各检查单位将整改情况7日内报市局矫正科。通过此次执法检查,进一步掌握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的详细情况,对各县区在社区矫正工作上的创新和尝试也有了新的了解,为下一步制定相应的监管措施提供了依据。
每到一个县区,检查组都要求社区服刑人员好好服刑,在服刑的同时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真正从内心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积极改正,重新做人。同时,再三叮嘱当地负责人,一定要重视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工作,发现任何情况都不可大意,要时刻关注服刑人员的服刑情况和生活情况,对有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要积极给予帮助,保证社区矫正工作有序进行。据了解,该局将与相关单位不定期对各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确保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