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案的格式及范文「标准」 

李盛

  议案的格式及范文【标准】

  议案的格式

  “议案”一般由公文常规的标题、正文和落款三部分组成,落款亦分上、下款。

  议案的标题

  标题由发文机关、事由(提请审议事项)、文种三部分构成。如《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草案)的议案>的议案》,发文机关是国务院,“事由”是“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草案)》”,“文种”即“提案”。议案的标题采用常规公文标题模式,有两种写法,一是发文机关+案由+文种,二是省略发文机关,案由+文种。前者如《××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市乡镇企业条例〉的议案》;后者如《关于提请审议修改后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议案》。议案标题一般不能采用发文机关加文种或者只有文种的写法。

  议案的主送机关,只能是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不能有其他并列机关。要采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不得随意简化。

  议案的正文

  议案的第一部分叫做案据,顾名思义,这部分要提供提出议案的根据。由于内容不同,这部分的篇幅长短在不同议案中会有很大差异。

  从内容上看,由提请审议内容、说明(缘由、目的、意义、形成过程等)和要求组成。从形式上看,除多以“要求”结尾外,可以从提出审议事项开头,然后加以说明;也可以在开头说明议案的缘起或目的意义或形成过程,然后再提出审议事项,再结尾。

  方案部分,就是对提请审议的事项或问题提出解决的途径、方法的.部分。如果是提请审议已制定的法律法规的,解决问题的方案就在法律法规之中,这部分只需写明提请审议的法律法规的名称即可,但要把法律或法规的文本作为附件。如果是任免性议案,要将被任免人的姓名和拟担任的职务写明。如果是提请审议重大决策事项的,要把决策的内容一一列出,供大会审阅。如果是建议采取行政手段解决某方面问题的,要把实施这一行政手段的方案详细列出,以便于审议。不能只指出问题,而没有解决问题的方案。

  结语是议案的结尾部分,主要用于提出审议请求。一般都采用模式化写法,言简意赅。如“ 这个草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提请审议。”

  议案的落款有签署和日期两部分

  一般行政公文,最后签署的都是发文机关的名称,而议案有所不同,要由政府首长签署。国务院提交给全国人大的议案,要由总理签署;各省、市、自治区提交给同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议案,要由省长、市长或自治区主席签署。日期格式与一般行政公文相同。

  范文:

  关于开办农村住房抵押贷款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的建议

  提案人:罗xxx

  去年末,江北区委、区政府制定了《关于建设城乡一体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实施意见》,重点实施以优化土地使用制度、农村住房制度改革等突破口的“五改五进”,作为《实施意见》的重要内容,为解决区内农民创新创业的资金瓶颈问题,将开展农村住房抵押贷款试点列入了议事日程。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市区信用联社作为地方性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被列为农村住房抵押贷款的试点金融机构,将配合政府落实此项工作。为了顺利推进此贷款的试点工作,通过走访有关街道、基层农村、农户,就开展农民住房抵押贷款提出以下建议。

  一、“农村住房抵押贷款”的基本模式

  农村住房抵押贷款以农村住房所有权人为服务对象,辖内符合条件的自然人,为满足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以本人或第三人的农村住房做抵押向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信用社经审核,并到政府相关部门进行价值评估,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由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登记证明。申请人可从信用社获得信贷资金用于创业和发展再生产。

  二、合作开展农村住宅抵押贷款的必备要素

  1、江北区政府和市区联社签订开展农村住房抵押贷款业务合作协议。

  2、建立江北区农村住房管理中心,并在街道、镇设立分中心,统筹管理农村住房。

  3、农民申请以其住房为抵押的贷款时,要将住房权证在街道、镇的分中心办理登记手续,并出具登记证明。

  4、贷款出现无法偿还时,信用社向“农村住房管理中心”提出回购申请。其负责回购,并与分中心协商处置该房产。

  三、贷款的风险控制建议

  1、政府应明确相关政策。对用于贷款抵押的农村住房,需经农房所在地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单位(村民委员会)作出同意住房抵押和流转的承诺后,按照“地随房走”的原则,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之后,允许集体土地使用权和房产在同村范围内流转变现。移民安置、下山脱贫新村的农房有流转时限限制的,在不改变农房土地性质的前提下,允许农房的土地使用权和房产在同村范围内流转变现。对属于国有划拨土地的抵押农房,在限制流转的期限届满后流转处置的,所变现的价款按规定交纳土地出让金后,优先偿还贷款。

  2、贷款发放要加强风险评估。为提高抵押农房的流转变现能力,在贷款方式上,可根据借款人资信状况和抵押物变现条件等具体情况,采取农房抵押加同村村民保证的方式。在推进农房抵押贷款的步骤上采取先试点后推广的做法,先在经济较为发达的街道(镇)、村选择试点,待各项配套机制和管理办法完善后,再向一般农村地区推广。

  3、进一步完善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制度,分散农房抵押贷款风险。区政府要建立农房抵押贷款财政贴息和风险补偿制度,每年安排一定的财政资金用于农房抵押贷款贴息,减轻农民融资成本。对按照农业贷款风险补偿办法规定未能享受风险补偿的农房抵押贷款,由区财政建立农房抵押贷款专项风险补偿资金,参照农业贷款风险补偿办法和标准予以风险补偿,提高信用社办理农房抵押贷款业务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