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xx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xxxx]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 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xxxx]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微型(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xxxx]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微型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xxxx]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中型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xxxx]xxx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中型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高栏港城市监督管理局 单位的 电动巡逻车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则本公司同意本次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已中标的,中标无效),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没收本公司的投标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且有权上报财政部门,建议财政部门将本公司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本公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投标人名称(盖章):xx市xxx高尔夫观光车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