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历次全会及中央、省、市、县纪委会议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健全制度,加强监督,狠抓落实,文明执法,维护交通秩序,为建成“山水园林之都、宜居宜游之地、苗侗风情之乡”的美丽绥宁,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拟定检查工作计划如下:
一、突出重点,加强督查
重点范围: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现象严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及201X年以来发生较大以上事故企业。主要以县绿城出租汽车公司和绿洲公交汽车公司为重点
1、绿城出租汽车公司
每年抽查两次,抽查时间为5月份和11月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城市出租车管理办法》对其经营资质、客运服务、驾驶员管理、经营管理和部门服务管理等其他相关内容进行检查。
2、绿洲公交汽车公司
每年抽查两次,抽查时间为4月份和10月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对其经营资质、客运服务、驾驶员管理、经营管理和部门服务管理等其他相关内容进行检查。
二、完善制度,加强管理
我局在进行督查、检查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制度和管理措施。与所辖企业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制定下发了目标管理考核及奖惩办法及评分标准,建立了相关的涉企检查台账和记录,对所有受检单位进行了详细的登记,并要求检查不合格的企业限期进行整改,拒不整改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罚。对涉企管理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和工作作风、工作纪律进行严格监督,对企业反馈管理部门存在的作风、纪律及违法行为进行如实登记并上报处理。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意见》,按照桂东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关于规范涉企检查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具体的工作实际,特制定年度涉企检查工作计划。
一、检查目的。更好地贯彻执行《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利部关于加强小水电站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有效保护我县的水资源合理开发与利用,规范河道采石和砂石市场,加强农村水电安全生产,改善生态环境,确保防汛安全,维护我县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检查方式。采取现场勘查、座谈、查阅资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
三、检查内容。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检查企业进行水资源管理方面的情况进行检查;二是对企业涉水工程进行水行政执法检查;三是农村小水电项目进行安全生产和防汛保安情况检查。
四、检查要求。检查前,填报《涉企检查备案表》到县优化办备案;检查中,检查人员持《涉企检查备案表》和工作证入企检查,并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涉企检查的各项制度和要求进行检查;检查后,整理好涉企检查案卷归档备查。
五、检查计划:
(一)水资源管理监督执法检查计划
1、检查范围:
桂东县范围内公共供水和自备水源单位、工程建设单位。
2、检查时段:
检查时段为XXXX年全年。
3、检查内容:
(1)全县范围内公共供水和自备水源单位未依据水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的;
(2)全县范围内公共供水和自备水源单位未依法缴纳水资源费的;
(3)未经水行政机关批准私自取用地表水、开采地下水的;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企业进行其他水资源工作日常管理的。
4、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湖南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166号)。
5、检查实施的具体机构
以上各项检查由水利局下设的水政水资源股组织实施。检查人员:罗毅、郭小飞、李慧、曾旭光、胡红英。
6、分管领导
桂东县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郭舜尧。
(二)水政监察监督执法检查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