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能胜任学校体育教育、教学、训练和竞赛工作,并能从事学校体育科学研究、学校体育管理及社会体育指导等工作的复合型体育教育人才。
二、培养规格
1、领会和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基本原理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熟悉国家有关教育、体育工作方针和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2、掌握学校体育教学、健康教育教学、体育锻炼、运动训练和竞赛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较强的自学能力、社会适应能力。
3、了解学校体育改革与发展的动态以及体育科研的发展趋势;掌握基本的科研方法,并具有从事体育科学研究的能力。
4、掌握一门外国语和一门计算机语言,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书刊,具有使用权用计算机的基本技能,达到大学英语四级等级和计算机二级等级的要求。
5、具有健康的体魄,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
6、具有感受美、鉴赏美、表现美和创造美的情感与能力。
三、学制:标准学制4年,可在3~6年内完成。
四、学分:总学分178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34学分、教育学及社会实践等课程有34学分,专业必修课70学分、选修课 总数为40学分。
五、本专业课程结构特点说明:
(一)、课程设置的基本原则
课程设置分为必修课程、选修课程和实践性环节三大部分。主干学科:教育学、体育学。必修课程分为公共课和专业必修课程两部分,安排1854学时左右,根据体育人文社会学类、运动人体科学类、田径类、球类、体操类、武术类6类课程领域的相关内容,组合开设体育教育专业的必修课程。在专业必修课中,主项提高课每个学生只能选择一个项目。副项提高课每个学生也只能选择一个项目。而且不能与主项提高课重复。
选修课程分为专业方向选修课程和公共选修课程,学生至少要选修40学分。其中专业方向选修课至少要选修16学分,每个学生只能选择一个方向,从第二学年开始选择。公共选修课至少要在科学技术类和人文社会类各选修4学分,专业选修课是选修课程中的重点,作为实践性很强的体育教育专业的学生,必须掌握主要运动项目的技术技能,才能成为体育教育专业培养的合格人才。实践性环节分为社会实践、教育实践和科研实践,约需16-18周时间。
(二)、课程设置的基本特点
为了实现我校体育教育专业培养目标,根据课程设置的基本原则,结合我校体育教育的现状和人力、物力资源状况,课程设置就必须满足以下特点:
1、增大学科课程设置的自由度。基本思路为:主干课程“模块”化,必修课程“学科”化,专业选修课程“方向”化,公共选课程“领域”化。
2、拓展课程的形式与内容。具体表现为:增加课程门类,力求课程形式多样化,课程设置合理化,课程结构弹性化,课程形态多元化。
3、从课程设置的改革入手,促进教学管理体制进入到完全学分制。
六、相近专业:运动训练、社会体育。
授予学位:教育学学士。
七、毕业与获得学位的条件
参见《贵州师范大学本科学分制学籍管理暂行办法》和《贵州师范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暂行规定》
一、概述
2002年8月,教育部制定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教体艺〔2002〕13号)。本纲要是新时期普通高校制订学校体育课程教学大纲,也是进行体育课程教学改革和评价的重要依据。
《纲要》第五条明确规定:“普通高等学校的一、二年级必须开设体育课程(四个学期共计144学时)。修满规定学分、达到基本要求是学生毕业、获得学位的必要条件之一。”
回顾历史,在历届校领导的指导和大力扶持下,在体育教学部的领导和全体教职员工的辛勤劳动、努力工作下,我校的体育课程教学改革,已经历了一个从不断认识、不断改进、不断探索,到不断提高和不断完善的发展历程,同时,也为我校学生体质健康,素质教育和体育社团建设发挥了应有的贡献。
为了进一步深化我校公共体育课程教学改革,学习国外高校体育课程的改革与发展所取得的成功经验,并结合我国的国情以及我校的具体情况,从生理、心理、社会等多视角全面认识体育教育在高等学校中的地位和作用,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以此为基础,厦门大学新一论体育课程教学改革的主要特点是:
(1)继续坚持“以人为本,健康第一”的理念。以学生为主体,学生自主选择课程内容,自主选择任课教师,自主选择上课时间的“三自主”课程教学形式。结合课内外的多种自主锻炼的教育教学方式,改变以往教师需要学生做什么,变为学生根据自身状态来决定自己做什么。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努力倡导开放式、探究式教学,努力拓展体育课程的时间和空间。
(2)放开修课时间限制。改变以往学生只能在大一、大二修完全部体育课程的有关规定, 学生可根据自己的修课,除大一第一学期要求修完规定的基础体育课1学分外,其他3个学分均可在大学期间的任一学期修完,不再对大学体育课课程的修课时段做限制。
(3)获取学分途径多样化。除大一第一学期1个学分外,其它3个学分可以通过不同途径来获得,一是学生通过正常的体育选修课获取学分;二是通过特色项目来获取学分。特色项目学分:是指学生根据专长自选特色项目,如游泳、马拉松项目等。选择特色项目的同学必须要参加体育部组织的测试并达到规定要求,或者直接获得体育部认可的相关体育运动奖项。一个特色项目为1个学分。
二、课程目标
运动参与目标。通过体育课程的教学,切实提高学生对体育锻炼的认识,深刻理解体育运动的内涵及其对自身发展的影响,激发学生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并养成自觉锻炼身体的习惯,基本形成终身体育的意识。
运动技能目标:通过体育课程教学,帮助学生找到适合自己的体育运动项目,较熟练掌握两项以上体育锻炼的基本方法和技能,为终身体育打下良好的基础。
身心健康目标。根据学生需要来精心设计体育课程教学,使学生在课内外体育运动实践中,身体形态、机能、身体素质得到改善和提高,保持良好的生理健康状态。并使学生在体育活动中得到愉快的情绪体验,使学生的个性、潜力和创造力得到充分展示,改善心理状态、克服心理障碍,养成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
社会适应目标。根据体育课程独有的学科性质特点,通过运动竞赛的对抗与合作,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学会正确处理竞争与合作的关系。
三、体育课程设置
充分考虑我校的体育场馆设施、师资队伍状况以及学生对课程设置的需求,在此基础上,剔除和整合现有的课程体系,充分挖掘和利用学校体育资源,增加了具有时代性、实用性、地方性和文化底蕴厚实的运动项目。目前,体育课开设的运动项目有:篮球、篮球裁判、排球、软式排球、排球裁判、足球、网球、羽毛球、乒乓球、棒(垒)球、高尔夫球、游泳(冬泳)、太极拳(剑)、武术拳械、跆拳道、形意拳、八卦掌、木兰拳(扇)、自卫防身、散打、形意强身功、舞龙舞狮、健美操、形体塑造、瑜珈、体育舞蹈、街舞、野外生存、定向越野、健身健美、马拉松、体适能、保健与康复等35门课。
四、体育课程学分设置
体育课程设4个必修学分,除大一第一学期必修1学分外,余下3个学分可在大学期间的任一学期完成;可以是任选课学分或特色项目学分,详见体育课程考试内容构成与说明。
五、体育课程成绩评定办法
体育课成绩由学习态度、专项成绩、身体素质三部分组成,每一部分都有定量或定性的评分标准。体育程成绩采用百分制记分,优(85-100),良(70-84),及格(60-69),不及格(60以下)。
六、体育课程要求:
1、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等法规性文件要求,体育课程未修满规定学分不能毕业,只能作为肆业处理,只有在新学年补满必修学分后,方可补办毕业证书。
2、体育课程不及格只能重修,不能补考。如因运动受伤等原因,经任课教师同意方可缓考,并在新学期开始前三周进行补考。
3、体育课程缺课(见习、请假、旷课)累计达1/3总课时者,该学分必须重修。
4、对部分身体异常和病、残、弱及个别高龄等特殊群体的学生,开设保健与康复体育课,参加保健体育课学生需持医院保健科,在开学前3周转入保健班学习。学期成绩评定在成绩后注明“保健”字样。